邓元天将程南的外套穿上,基本合身,就是袖子稍微长点,下摆也长几厘米,但他双腿修长,并不影响上身效果。
在公司后门集合,吴泽是第一个到的,叼着根棒棒糖靠在容量不小的面包车上。
柳敏一见他就笑了,走过去拽了拽那骚包的红色裤子:“杀马特小吴同学,你什么时候能不穿你这件红色裤子?”
吴泽含着棒棒糖,腮帮子鼓起,咧开嘴笑:“哎呀,我也没有天天穿啊,红色不好看吗?”
柳敏抖了一抖:“好看。”才怪。
吴泽正准备再贫几句,余光注意到有人来了,转头一看。
程南和邓元天并肩从楼梯上走下来,两个人的行头都很亮眼。
白底黑图的T恤,墨黑色的九分工装裤修出完美的腿型,吴泽不得不承认,程南的外形条件是队内数一数二的。
而能跟他争第一的人就在他右手边上,邓元天穿着浅蓝色牛仔裤,上半身是件迷彩外套,吴泽眯着眼一看,觉得相当酷。
邓元天放完箱子,吴泽凑到他身边:“元天,你这衣品真好啊,外套特好看,哪里买的?我也想买一件。”
邓元天抿唇一笑,摇摇头,指了指外套的主人:“是程南的,他愿意借我临时穿。”
吴泽一噎,有点反应不过来该说什么,期期艾艾地道:“哦……哦……这样啊……挺好……”
等他回神,两个人已经坐进车里了。
人到齐,车子启动,将五个人送至机场。
航程有三个小时,飞机起飞之后,唐延宿舍三个人都戴上眼罩睡了。
程南没有丝毫睡意,在他准备找点事情做时,眼前多了一条耳机线,他侧过头。
邓元天戴着一副耳机中的另一个,勾唇朝他笑笑,轻声道:“之前我给你唱过一首歌,你还有印象吗?”
程南点了点头。
“这是我爸爸的版本,他唱得比我好,你可以听听看。”
程南垂下眼皮,从他手上接过耳机,放在耳蜗中。
一个醇厚的男声与乐声在耳膜上振动。
他记得,这首歌叫做《Blossom》。歌声足够动听,却没有那一晚的清唱更动人。
一首歌听完,他转过头。
戴着耳机的邓元天闭着眼靠在座椅上,像是睡着了。
明媚的日光从玻璃外透进来,照在他薄薄的眼皮和白皙的皮肤上,美好得如同幻影。
有空姐看到了这一幕,神色惊喜,憋着笑掏出手机,拍下一张照片。
三分钟后,程南倾过身,将挡板拉下。
下了飞机之后,柳敏和五个人一起赶去了节目组安排的集训大本营。
从车上下去,他们快到入口处时,远远的便看到了一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