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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均被折磨得不成人形的事又一次传到了家主耳中,于是在吃饭的时候,明巍看儿子今天脸色还算过得去,便忍不住借此机会劝说:“他一个奴才,你生他的气,弃了还是杀了都是一件小事,整天费尽心思去磋磨他,对你又哪里是什么好事?”
听了这话,明焕倒没勃然大怒,而是怒极反笑着讽刺道:“父亲心疼‘侄子’了?”毫无顾忌地看向至高无上的明家家主,一字一顿,“我到底生谁的气,您比我更清楚。”
话音刚落,也没给众人反应的时间,明焕一把便放下筷子,扬长离去。
“这孩子……”明巍凝望着他的背影叹息一声。
一旁的陆茂躬身布菜,口中宽慰道:“少主还小,您由着他玩便是。您看,这下把人气走了,万一回去后少主不肯再用膳,心疼的不还是您吗?”
明巍摇了摇头,说:“可是他更小的时候啊,比现在听话多了。”
陆茂立时噤声,少主从前乖巧可爱,那是因为主母教导有方,可如今……
不用他人接话,明巍也知道症结所在,想到逝世多年的妻子,一顿饭也吃得愁肠百结。
那边明巍只是随口一说,这边的沈均可就要承受主人的熊熊燃烧怒火了。
当晚,他被命令清洗干净,披上一件薄薄的毯子,爬进主人的房间。
不知道这次造访面临的将是什么,沈均照旧跪得远远的,只敢磕个响头表示自己的存在。
“过来。”主人冷淡的声音响起。
沈均以标准的姿态爬过去,在离主人一米远的地方停下,他不确定“过来”的意思是要来到那个位置。总之,他不敢贸然离主人太近,不是怕挨打,是怕主人为他动怒,会气坏身体。
“跪那么远干什么,怕我?”明焕少有的带了笑意,虽然这笑里带着嘲弄,“我又不会吃了你。”
主人的笑意往往比怒气更可怕,沈均连忙爬到主人跟前,边爬便急急地解释:“不、不是,奴不敢这么想,主人……”
大发慈悲地伸出脚尖,轻贱地挑起下巴,与那双永远满怀虔诚的双眼来了个相撞。明焕故作疑惑地问他,语调舒缓:“父亲今天跟我说,说我整天折磨你,有这回事吗?”
主人会这么好声好气地跟他说话,无疑是暴风雨前的宁静。
沈均吓得将想要舔脚的欲念都湮灭了,连连摇头:“没有没有,绝无此事……”
对他的神情熟视无睹,对他的回答置若罔闻。明焕继续自顾自地说道:“父亲还说,我这么折磨你,还不如把你弃了或是杀了。”颇有兴致地看着那双眼里此刻的慌乱,不疾不徐地问,“你自己选,是弃是杀,还是要……继续留在我的身边?”
当然是留在您的身边。这是沈均脑海中浮现的第一个念头,甚至也差点冲口而出,但长期以来遭受的折磨,让他将规矩深深地刻入了骨髓。
“奴、奴才都听主人的。”他说,抿了抿唇,还是忍不住小声地表达了自己的真实想法,“但只要主人还愿意留着奴才,奴才就只想一直跪在主人脚下,一直陪着主人而已。”
这番话,这样诚恳的语气,仿佛在很多年前,在哪里听到过?并且,也是出自眼前的这个人之口。
说要陪着他,说要一辈子守着他……
明焕烦躁地别过眼去,视线落在宽大的床上,不容置喙地下令:“脱光上来,我要玩你。”
“主人,奴脏……”在沈均的记忆里,和主人置身于一张床榻,仿佛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了。
一脚将磨磨蹭蹭的奴隶踹翻,明焕不耐烦道:“我的命令还需要重复第二遍?”
“是,奴才知罪。”沈均快速从地上爬起来,爬上了床,面朝主人跪好。
将床头柜上的四根粗糙麻绳扔在他膝前,明焕轻蔑地抬了抬下巴下令:“自己捆好双手双脚,捆紧点儿,别想着偷奸耍滑。”
沈均隐约猜到了主人的意思,拿起一根麻绳,首先捆绑住自己的脚踝。
粗糙得以至于边缘起毛的麻绳,缠绕住白嫩里透出淡粉色的细腻肌肤,几乎让人觉得稍有不慎,那层薄薄的细皮嫩肉就将被粗粝的麻绳磨破,从透明的破皮里渗出点点血迹来。
仿佛是一个天赋异禀的玩物,轻易便能勾起他人心底的施虐欲。偏偏他还对此浑然不觉,小心翼翼地出声询问:“主人,这样可以吗?”
“啪”的一声,一个巴掌印在了那张洁白的脸上。
一同到来的还有明焕责难的话语:“听不懂我的话是不是?”
“对不起主人。”沈均歉然道,脸上火辣辣的疼,但拆解绳子的速度却不敢慢上哪怕一秒。
这一次,麻绳几乎要勒紧细嫩的皮肉里,沈均低着头问:“这样呢,主人?”
“抬头。”
沈均听话地抬起头,“啪!”,另半边脸也印上了一个绯色的巴掌印。
“太紧了。”他的主人还是不满意。
“主人,这次可以吗?”他再一次问。
', ' ')('“啪!”
又是一个巴掌。
这下沈均算是彻底明白了,主人只是想扇他巴掌而已。于是在每一次捆好脚踝之后,他便事先估算好角度迎接耳光,更方便主人动手打他。
主人现在很少碰他,除了时不时地顺手赏他一耳光这个习惯一直没变。主人以前夸他脸又嫩又弹,打起来很舒服。能给主人?扇几个巴掌解解闷,既是他的福分,也是他如今为数不多能和主人“肌肤相亲”的机会。
不过当主人连着给了他几个耳光之后,沈均就不勉心疼起主人来,忧心地偷觑主人的手掌,说道:“主人,您当心手疼,让奴才自己掌嘴可以吗?”
“多嘴。”明焕直接不耐烦地甩了一耳光。
这一掌下手尤为重,不仅让脸颊迅速肿起纹路,还把沈均打得有些发懵,眼中瞬间升起一股热热的雾气。虽然心里担忧主人的手是不是很疼,却也彻底不敢言语了。
确实是打得有些手疼,明焕骂了一句“贱狗”,之后又打了两下,终于算是认可了他绑绳子的松紧度。
双手双脚依次捆绑好,沈均像一个最为忠诚的祭品,五体投地地跪在洁白的床上。
动了动手指,明焕将颜溥和谢佑辙召了进来,命令沈均仰面朝上躺好,然后让他二人将沈均四肢的绳索捆绑于床的四个角落,固定成一个“大”字形,便又让人退了出去。
而床上是一副待宰的完美躯体。
揭开他身上仅有的遮羞布,也揭开一旁掩盖“刑具”的黑布。
昏黄暧昧的灯光下,粉色乳头下乳夹吊坠里镶嵌的大颗钻石熠熠生辉,但远远不及那双似是恐惧,又暗含期待的黑色眼眸令人瞩目。
明焕戴上黑色皮质手套,这个动作让他做得贵气而优雅,凝望着主人骨节分明的手指,沈均不由地滚了滚喉结。
这个动作没能从明焕的余光从逃脱,他轻“嗤”一声,端起盛有液体的玻璃杯,手指点了点杯壁,问他:“知道这是什么吗?”
主人站在床边,而沈均又被绑在床上动弹不得,两人隔了一点距离,玻璃杯又被主人举在手里,因而从沈均的角度,只能看到杯底沉积着许多絮状物。
“回主人,奴才愚笨,奴才不知道。”他据实以答。
当然没指望他能猜出来,明焕径直将手里的杯子递进他的嘴里,淡然地说道:“尝尝就知道了。”
杯子靠近嘴边的那一刻,沈均就已经明白那是什么了,是榨出来的生姜汁水。他本能地惊恐得瞳孔放大,却依然听话地张开嘴,饮下主人灌进来的姜汁。
辛辣的液体流进脆弱的喉道,浸染口腔中的每一个细胞,引起剧烈而灼热的疼痛。他眼里呛出了泪花,抑制不住地猛烈咳嗽:“咳咳!咳咳!主人……”
不咳嗽不要紧,一咳嗽就带动了身体的波动,下巴将玻璃杯微微打翻,使得杯中的姜汁晃了一些出来,从精巧的下巴流至纤细的脖颈,还晃出来一滴优美的抛物线,恰巧滴入了他的眼中。
火辣的痛感当即在眼球上蔓延,沈均下意识地闭上双眼,却没能止住泪水哗哗地往下流,而他的下半张脸也被辣得几乎麻痹。
“现在知道了吗?”明焕收回杯子,一脸云淡风轻地问。
沈均竭力地想睁开双眼回话,却在下一刻不得不因为刺痛闭上,只能哑着嗓子回话:“是、是姜汁,主人。”
“对,还剩下半杯,不能浪费。”
明焕说着,把剩下那半杯置于沈均的性器上方,倾斜手里的玻璃杯,让姜汁缓缓淋下。
“啊!”
烈火焚烧的刺痛感在敏感的性器上乱窜,液体顺势而下,流淌进后穴,又被薄薄的肠壁所吸收,辛辣的痛感由此似乎蔓延到了五脏六腑,整副躯干的巨大苦难终于迫使沈均忍不住嘶喊出声,浑身发抖,冷汗连连,显然痛苦至极。
“安静下来。”听见他聒噪的动静,明焕皱了皱眉。
恍恍惚惚间,沈均处于大脑缺氧的状态,没能听见主人的命令,嘶哑的喉咙仍然在急剧地喘息。
耐心告罄,明焕又照着他的脸抽了一耳光:“我让你安静下来!”
沈均这才找回了些许神智,也终于能竭力地睁开双眼,气若游丝地道歉:“对、对不起,主人……”
“还远远没有结束。”明焕冷冷地告诉他,“你要是再敢出声,我就把你这条赤身裸体的畜生丢在市中心,让你这辈子都当一条无家可归的流浪狗。”
“不敢了!主人,奴才再也不敢了……”沈均急切地回话。
在这个世界上,在这一生当中,他最怕的,当然就是主人说要抛弃他。光是想想,他就怕得心如死灰。
“不敢就把嘴给我闭好。”
明焕转身取出瓷碗里的姜块,坐在床尾的位置,打了一下沈均浑圆的屁股,说:“抬起来。”
姜块平整的切面上有一根根纤维林立,明焕用那面摩擦沈均后穴的褶皱,下手力道是一贯的重,粉嫩的肉穴很快变得红肿不
', ' ')('敢,往外渗出一小股淫液,紧致的穴口一张一合,很是可怜的模样。
正当沈均痛苦得脚背拱起,手指紧握成拳之际,柱状的姜块不由分说地塞进了他的后穴,还特意留了一截在外面,没有“亏待”他后穴周边菊花状的褶皱。
前面的性器,后面的穴口,没有一处不是深切而巨大的疼痛,眼中与口腔以及面上的余痛至今仍未消散……
在这烈火烹油的强烈痛感中,沈均急剧地喘气,后穴随之不停收缩,意识混沌间,他似乎感到了一丝隐约的、说不清道不明的快感。他不敢发出太大的声音,因此由于这被强加的快感,他将痛苦的呻吟,转化为一道压抑而绵长的呻吟,从喉间泄了出来。
眯了眯眼,明焕又给了他屁股一掌,轻蔑地问:“贱狗,你是不是觉得很爽?”
“奴不敢,不敢……”沈均用残存的意识回答。
然而这场惩罚仍然没有结束。
红色的蜡烛在明焕的手中被点燃,黑夜中昏黄的房间猝然升起的一簇火苗,刺得这刻本就意志薄弱沈均眼睛一迷。
但没有妨碍他立刻明白主人要做什么。
第一滴蜡油落在了沈均乳头的位置,残破地包裹住他挺立的乳头,烫得他脚趾蜷缩。
主人……沈均在心里暗暗呼唤,仿佛只有想着这个称呼,想着他的主人本身,才能让他继续忍受与接受接下来的一切。
对于这具身体承受的痛苦,给予的反应,明焕在这一刻开始漠不关心,沉浸于自己的“艺术创作”之中。
这片细腻洁白的肌肤是浑然天成的画布,在他的妙手之下,大小不一,深浅不同的红色蜡油错落有致地分布其上,昏黄暧昧的灯光、烈焰燃烧的烛光为这副画作打上了属于艺术殿堂展示厅的光线,唯美而凄丽。
——是他喜欢的踏雪寻梅。
如果沈均知道,此刻他的主人罕见地在心里对他给予了“喜欢”一词,怕是反复回味上半年时间,如果可以的话,只求主人能再对他做一遍。
然而,密密麻麻的“火星子”落在触觉敏锐的肚皮上,终于让他不得不丧失神智晕了过去。
完成满意“画作”的明焕拿过手机,将这个画面拍摄下来。照片里的少年肤色粉白,从唇周到脖颈却一路蔓延块状的红色,胸前与腹部上落满极具艺术感的红点,秀气的下体亦呈红色,软软趴在一片水渍中。
眉头紧皱,双眼紧闭,垂下浓黑纤长的睫毛。像烈火之中的凤凰,又像一件易碎的艺术珍藏。
明焕端详了片刻照片,靠近一步,两巴掌将人打醒,将手机屏幕直直地冲到他眼前,问:“好看吗?”
好一会儿,沈均的眼前才由朦胧变得聚焦,但他不敢细看,顺从地答:“出自主人之手的,都好看,很好看……”
无端端的,他蓦然想到主人小时候为他画的画,那时主人也问他“好不好看”,那时的主人天真快乐,那时的主人看他时满眼都是喜欢……
他闭上眼,那一点酸楚从心脏的角落,逐渐蔓延至四肢百骸——就像肉体的每一处痛苦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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