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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母去世之后,明巍就将明焕从平民的贵族学校,转学到了明氏族内的学校。学校里的学生、领导及老师全部是明氏和明氏附庸家族中的子弟,相当于整个学校里的人,都是明焕的家奴。
这固然是回归明氏历来的传统,却也不得不说是明家家主的一片爱子之心。失去母亲的明家少主无疑是一颗随时会被引爆的炸弹,只有自家空旷的领地,才方便供他肆无忌惮地爆炸。
不过在学校里,明焕倒是没搞出过什么大事。
头几年有沈均劝着拦着,那些个世家子弟面对少主,殷勤得很,一个比一个滑跪得快,哪里敢惹他不顺心。况且明焕也知道自己身上的责任,对待学习还算上心,在应该学习的场所里,倒是真没兴趣像在家里一样随心所欲。
后几年,明焕就只针对沈均一个人指定性发疯,而主人要怎么玩他的私奴,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去给我倒杯水,要滚烫的。”他用玻璃水杯敲了下沈均的脑袋。
二人从同桌变成了前后桌,为的是明焕能时不时踢沈均的椅子,揪他的头发,或是超出玩笑范畴的一切过分举动。
沈均恭敬地接过水杯,永远是那么逆来顺受:“是,主人。”
冒着白色烟雾的热水从专属的饮水机口流出,滚烫的温度迅速透过玻璃杯壁传达到指尖,每一毫秒都难以忍耐。然而沈均是不敢上移手指到临近杯口处的,那个位置可能会被主人的嘴唇触碰,他不能玷污主人。
接了四分之三杯的水,被滚烫的温度催熟着,沈均回到主人跟前的步伐都快了许多,但躬身的仪态依然没有一丝慌乱。
主人照例没有施舍他一个眼神,他颤抖着声带叫唤:“主人。”
“你想烫死我?”明焕尖刻地开口,懒得去看他惶恐的表情,语气淡淡,“拿着,拿到你觉得温度能喝了为止。”
课间休息十分钟,前面花费掉三分钟,还剩下七分钟。沈均抬眼偷偷去看主人手腕上的表,暗自估算着时间——在主人愿意给任课老师一个面子、愿意让他坐回位置上课的情况下。
七分钟的时间,却好像过了七年那么漫长,只不过有人是瞬间的七年之痒,而他是度过了七年之痛。
常言道十指连心,开水与皮肤薄弱的十根隔着玻璃紧紧相贴,烧灼的痛感无异于五内俱焚。饶是这些日子受惯了凌虐的沈均,此刻也被逼出了泪花,可怜兮兮地堆积在眼角,额头的汗珠也一颗一颗往外冒,顺着汗湿的鬓角滑落。
身穿蓝白校服的十七、八岁少年人,流汗都有着莫可名状的吸引力,更何况是沈均这样的绝色人物,他流起汗来就像剥了壳的岭南荔枝滴着水,又粉又白还散发甜糯的香气。
这样正好的年纪,这样美丽的风景,却没能得到他主人留意,他主人的世界只有黑色的纱雾帷幔,和熊熊燃起的火焰。
直到浑身发着寒,直到双手麻木,沈均难受得几乎想呕吐,上课铃才适时地响起。
“放下,滚回去。”明焕说。
他将水杯放回主人的课桌凹陷处,当此时已经痛得感受不到“如蒙大赦”的欣喜,似乎是上天为了惩罚他的麻木,让他在下一刻差点不慎让水杯倒下,迫使他的心顷刻间跳了起来。
是一个很小的错误,只发出了很轻微的动静,并且他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挽救,却让沈均吓了个半死。他草木皆兵般偷觑主人的神色,连自己是跪一节课的碎玻璃,还是跪在走廊上扇自己巴掌都想好了。
可主人什么都没说,似乎根本没注意到这件事,依旧维持着双手抱臂的随意姿态,凉薄的视线落在桌面的课本上。
沈均松了一口气,抿了抿嘴唇,唇周汗水浸进了舌尖,咸咸的,然后他鼓起勇气小心翼翼地说:“主人,好像要起水泡了……”
一般情况下,不是专门为了欣赏他的伤口,主人都不喜欢他的伤势停留过久,所以他才敢隐晦地请示上药。
下意识而又不经意地,明焕瞥了一眼他手掌的位置,却发现他将双手怯怯地藏在身后,大概是不想脏了自己的眼。
也没和他细究,明焕吐出两个字:“上药。”
“谢主人。”沈均真诚地致谢。
为了便于主人玩弄,他自己的书桌里有各种常见的药类,如果他这里没有,学校的医务室也应有尽有,种类齐全。
——下午有体育课。
其实沈均一直很怀念高中的校园时光,不仅是因为可以每天看见主人,也不仅失去之后,每一个曾经拥有的瞬间都值得反复回味……而是他相信,直到他死他都相信,这辈子再也不会有比篮球场的主人更耀眼的存在。
生机勃勃的青春,跃动的年少肉体,独步天下的出色球技。他是何其有幸,每次都能在赛场边观摩主人的每一个鲜活的瞬间,无论主人休息时愿不愿意赏光喝他递过去的水,他都感到过去的每分每秒有着清晰无比的幸福。
沈均坐在露天的篮球场边,这是他的生命的初夏时节,他爱胡思乱想,他有很多不切实际
', ' ')('的妄念,他想变成一台相机,他企图定格青春的每一个画面。
他想在一帧帧相片上留住爱人的温度、速度、昂扬的风度和笑容流露,留住自己天真赤诚的态度、虚空如雾的仰慕。凝集青春的浓度,储存生命的千般好处,拍下过,记住过,也就当拥有过。
往后漫漫人生路,还可以翻阅相簿。当某年某月某天,苍老的手掠过年轻的面容,时光便于此刻交汇,年轻的灵魂重回干枯的身体。他又获得了想象力,他想到——“原来早在十七岁时,我已爱你至深。”
现在,他爱慕至深的人走到了他的眼前。
这一次,主人接过了他奉上的冰镇盐汽水,灌了一大口,丢还给他,说:“跟我来。”
沈均这个狗腿子立马三步并作两步跟上主人的步伐,进入了学校内随处可见的少主的私人洗手间。
关上厕所间的门,主人一言不发地站定,沈均心照不宣地双膝落地,压下满心欢喜的情绪,动作崇敬而轻柔地拉下主人的裤子,准备给主人侍尿。
运动过后的浓烈汗味前仆后继地从胯下跑了出来,近在咫尺地充盈了沈均的整个世界,令他神魂颠倒、目眩神迷。身下的贱根本能地向像他的主宰挺身致意,在紧密的囚笼里隐隐作痛。
按着侍尿的规矩,沈均双手交叠朝上,捧起硕大的圣物,头颅低垂,确保低于圣物的高度,静待主人释放圣水。
他已经默认主人不会在他嘴里排泄,因为主人一开始还会企图用尿液羞辱他,后来发现他和其他奴隶没什么两样,同样将主人的尿液视为至高无上的圣水,之后便很少赏给他喝。更多的是让他捧着小主人,眼睁睁地看着圣水射入马桶,一滴都没进他的狗嘴,这才称得上是折磨的一种。
冷不丁地,头顶传来主人不耐烦的命令:“用嘴接。”
不敢多想,不敢让主人久等,沈均连句谢恩的话都没来得及说,就张嘴将小主人请进了喉咙深处。
喉肉立马小意逢迎,动员着每一根神经伺候这根入侵的巨物,收缩是按摩,放松是接纳。
得到的结果就是尿柱毫不留情地击打,温热的液体肆意地“汩汩”流入,“咕咚咕咚”的吞咽声不绝于耳。
运动期间水喝得不少,因此尿量很大很急,想要完美无缺地接下去,实在不是一件容易事。但主人好不容易赏他一回,沈均怎么敢表现不好,何况就他私心而言,他也不肯漏掉一滴圣水。
主人尿出来多少,他便滚动喉结喝下去多少,主人一泡尿放完,他也只在嘴角露出一点亮晶晶的尿渍。
恭敬地将小主人请出来,沈均用湿纸巾擦去了性器上附着的液体,小心翼翼地放回内裤之中,最后为主人穿好裤子,磕头谢恩。
明焕眼神轻蔑地垂下来看他,看见了微微含笑的唇角沾着自己的尿,却没有找这个茬,只开口嘲了一句:“真是贱狗。”抬脚踢踢他的头,问道,“我的尿好喝吗?”
“好、好喝,谢主人赏。”沈均生怕答慢了。
他又问:“我对你好不好?”
“好,主人最好。”沈均依然迅速地给出了答案。
哪知这话当即触怒了他的主人,引爆了前一刻还风平浪静的炸弹。明焕发狂一般照着沈均的裆部就踹,边踹边低声怒吼着发泄:“对你好!对你好!对你好……”
每说一句,明焕就猛踹一下,一连踹了七、八下,只是为了没有吼出来的那句话——对你好,对你好你他妈还骗我!!!
自始至终,他介怀的始终是这一点。
睾丸和阴茎像通电一般将疼痛上传至大脑皮层,下身剧烈的痛苦让沈均牙齿打战,大脑停滞了思考,几乎也要停止了呼吸。
沈均捂着裆部,面色苍白地在地上滚了好几圈,冷汗涔涔滴落在洗手间的瓷砖上,瓷砖一片冰凉,好半晌,才借此平息了他紊乱的血液流速。
他趴在地上,洁白的瓷砖映出他悲苦的侧脸。他像一条死于盛夏烈日下的狗,失神而无神,大口喘着粗气,颤抖着身躯,却无力爬起来。
下半身脆弱的器官还在无休无止地传递剧痛,细密绵长,像毒蛇在血管中乱窜,乱窜的目的是咬住他的骨头,再将十倍的疼痛用獠牙注入他的骨髓。
主人,我真的好疼……
似乎就在那么霎时间,他忽然放声大哭起来,长期积压的痛苦崩溃决堤,化作上气不接下气地哭泣、声嘶力竭地嚎啕。
再没有什么意义了,他想,您饶了我,您放过我,您……干脆就杀了我。
他一个人倒在厕所,蜷缩在寒气逼人的地砖上,幽寂地哭了很久很久。涌出的泪水几乎积攒了一滩,而他的侧脸深陷其中。
泪水纯净,触感柔软,似乎还有若有若无的温热,像极了主人细嫩的掌心,曾温存地抚摸他的脸颊,柔情款款,似岁月无声。
剧痛逐渐减轻,理智次第回笼,沈均痴痴地又哭又笑,完全抛却了刚才“大逆不道”的种种想法。
很正常,不是吗?主人给一颗甜枣,之后
', ' ')('总该有十个巴掌等着他。
这是他该受的。
况且被赐下圣水,却只是给了这点伤痛,主人还是太过善良了,对不对?除去主人抛弃他这件事以外,世界上有什么事值得自己痛哭一场?
他真是只无可救药的蠢狗。沈均给自己下了最终结论,并暗自唾骂。
伸出疲累的手,扶住马桶,沈均一点一点地慢慢站了起来。
放学回到家中之后,主人下令让他脱光,摘下下身的锁,毛早已经剃了个干净,生殖器上泛着的淤青暴露无遗。
明焕“啧”了一声:“青一块紫一块的,真难看。”白他一眼,别过了眼,“不知道去上药?故意留着提醒我,我在虐待你?”
哪禁得住主人扣帽子,沈均颤着声连称不敢,既是不敢那么想,也是不敢上药。
桌上摆了一个小玩意,是明焕让训奴营送来的新锁,上面有一根细细的尿道棒,银色的表面还有镂刻的花纹,很是漂亮。明焕拿在手中把玩了两下,便随意地扔到了沈均的腿间,说道:“上完药,戴上它。”
沈均双手捧起主人赏下的东西,置于头顶,俯身叩拜下去:“是。”
“以后想排泄,就来求我给你这个畜生一个恩典,懂了吗?”明焕踩着他的脑袋,轻贱地说。
“是,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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