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女儿终究不是带把儿的。
现在,大哥送来了一个带把儿的。
谭能文很喜欢他大哥捡回来的这个孩子,虽然是个哑巴,但是很乖巧懂事。他仔细考了这个孩子,发现小孩儿很聪明。因此当下便认了这个孩子为义子。
有这样一个义子尽孝,谭能文也可以安慰自己马马虎虎算是儿女双全了。
谭铃音自小被充作男儿养,性格大方爽快,又是个自来熟,才一天就跟这弟弟混熟了。她见弟弟眉目清朗,眼似辰星,因此便帮他取了个名字:谭清辰。
一家人都夸谭铃音有品位,谭清辰也笑着接受了新名字。
谭能文好奇清辰的身世,问谭能武,可是谭能武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只说清辰是被仇家追杀,剩下一口气的时候被他捡到了。谭能文一时有些担心惹上祸事,可又舍不得把这样好的一个孩子送走。这样过了些日子,不见有人找上门来,他便踏踏实实地养着这个义子了。
兴许是谭清辰身上带着福气。他来到谭家的第二年,谭能文的一房小妾便有了身孕,怀胎十月生了个大胖小子。谭能文笑得合不拢嘴,等儿子的周岁宴过后,就给小妾扶了正。
这下,老谭家也是真真正正有香火了。
小妾母凭子贵,当了正房,渐渐地腰杆子硬起来,心思也活络起来。在她看来,老谭家的家产,除了一部分留给谭铃音做嫁妆,剩下的自然都该是自己的宝贝儿子继承。可是除了这一双儿女,还有一个人姓谭——谭清辰。
这谭清辰不是老爷亲生的,但他偏偏也姓了谭,虽说是义子,从前老爷待他跟亲生的也没两样。就连谭铃音,也与谭清辰十分亲厚。因此谭清辰的存在,很难说不是对她儿子家产的一种威胁。当然了,谭清辰再会卖乖讨巧,也拼不过嫡子,以后分家产时自然该小儿子拿大头,可万一老爷动了恻隐之心,多分给谭清辰一些,那对她们母子来说也是莫大的损失。
有了这个想法,谭清辰渐渐成了她的眼中钉、肉中刺。她一开始只是刺一刺,说些个指桑骂槐的话,渐渐地收不住,想要背地里把谭清辰拾掇了。只可惜她心思够毒,但脑子跟不上趟,每每被谭清辰化解掉。
本性纯善的谭清辰,过了这么些寄人篱下的日子,比同龄人都要早熟一些,勾心斗角他不是不会,只是不肯。当然了,也不能放任旁人伤了自己。
谭铃音时常会为谭清辰出头。她早就把谭清辰划拉到自己的羽翼之下,谁要是敢欺负谭清辰,那就是打她谭铃音的脸,她可不是好惹的,必定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于是嫡母连带着把谭铃音也嫉恨上了,时不时地把这姐弟俩的名字拎出来跟老爷一顿念叨。枕头风的可怕之处在于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像是滴水穿石一般。谭能文渐渐被这母子俩哄赚了,与谭铃音、谭清辰便有些疏远。
谭铃音长到十六岁,是时候该谈婚论嫁了。因长得漂亮,登门求亲的人络绎不绝。儿女的婚姻大事,讲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谭铃音性子执拗,在这种事情上也插不得手。终于,在嫡母的建议下,父亲给她挑了一个官宦子弟。
所谓官商勾结好办事。这官宦家是望族,男方的父亲来本地当知府,谭家把女儿嫁给他家的儿子,算是高攀了。谭铃音才不管这些,她托谭清辰仔细打听了那男子的人品,得知那是个彻头彻尾的纨绔子弟,不学无术、逛青楼喝花酒,还曾经纵奴当街行凶。这样的人她怎么肯嫁,跟她爹闹了一场又一场。那嫡母可是看足了热闹。
谭能文也是没有办法。把女儿嫁给知府的儿子,对谭家的生意是大大的有好处。而且,他都已经收了知府大人家的聘礼,万万不敢退回去。
谭铃音见哭闹没用,干脆利落地逃婚了。
她自小当男儿养,商贾人家的闺秀又不像簪缨世家那样颇多禁忌,因此虽是个姑娘家,却比寻常男子还有见识。谭铃音出了门,不止没被人拐骗,且仗着自己带了不少钱出来,活得十分滋润。
谭铃音出走没多久,谭清辰便找到了她。他告诉谭铃音,他本该早就来找她,只不过要帮忙料理她逃婚后的事宜,因此晚了些时日。另外,他让谭铃音不用担心,所有问题都解决了,不会再有人抓她回去成亲。
原来,自发现谭铃音逃婚之后,谭清辰便好好地劝了谭能文,重点讲了知府大人知道真相之后会如何地震怒、如何降罪于谭家。谭能文也慌了神,害怕全家遭殃,只好撒谎,说自己女儿不幸暴毙,退了聘礼。这场婚事便这样黄了。
这样的结果正合了那嫡母之意。既然已经谎称暴毙,谭铃音就不能再回来,就算回来,也不可能以谭能文之女出嫁,能分到的嫁妆就很有限了。
搞定了家里的事,谭清辰立即出发寻找姐姐了。
谭铃音在外头见了些世面,更不想回家,谭清辰便跟着她一路南下,走走停停,玩赏风光。到了铜陵县境内,两人盘缠花得差不多了,于是在县城中盘了家书店,做起生意。
第1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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