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1 / 2)

b大甚至流行起了好几个梗——

#法学系系花孟听今天分手了吗#

#孟听的工地男朋友今天赚够生活费了吗#

#为了迎合大美人奇葩的审美,我也想去搬砖#

有人开玩笑说:不,兄弟,你得先砸腿。

一时间这个话题在夏末成了时不时就要谈起的笑料。

一小部分有恶意,一大部分看八卦。

似乎朱婧的男朋友越儒雅优秀,孟听就被衬托得越惨。尤其是在孟大美人的美貌更甚的情况下。

比小圈子流传起来的八卦传播得更快的,却是坐了火箭一样飙升的房价。

提前买了房子的人都赚了不小的一笔,炒房地产一时间被推向了高潮。全国炒房热正式拉开序幕。

无数人捶胸顿足为什么不早点买房,也有人看准趋势趁现在赶紧买。

其中最赚的,约莫就是房地产商了。

新闻播报都是房价的事,各地杀出来的房地产新贵大佬个个牛逼得不行。

孟听一大早出去兼职的时候。宋欢欢看了新闻说:“早知道当初砸锅卖铁买房子,然后吃喝玩乐一辈子。别拦我,我问问骏阳要儿媳妇不?”

米蕾说:“骏阳老总都五十多了,你口味真重。”

“我说的是儿媳妇!他没有儿子吗哼。”

“人家即便有儿子,儿子也是太子爷好不好!”

孟听黄昏的时候回来,还给她们一人带了一杯老板赠送的奶茶。

宋欢欢高兴地欢呼一声,然后更兴奋地说:“听听,你桌子上有一束花。”

“哪来的啊?”

“当然是男生送的哈哈哈,他好男神哦,高高的,笑起来很温雅。他说是你学长,路过了来看看你。就住我们学校,他叫什么来着?”

米蕾接话:“霍一风。”

“对对,就是霍一风,名字也很酷啊。”

孟听皱眉:“我有男朋友,以后不要收别人东西。”

收回来不好处理。

宋欢欢怕孟听生气,可是霍一风看起来真的不错。家教很好,穿得也好,关键他提起孟听的时候,眼里有细碎的光。

他说他等孟听两年多了。

宋欢欢急了:“听听不要不开心,你不喜欢我明天帮你还回去,对不起是我不好。”

米蕾这次也没说话,不要说宋欢欢,就连她也觉得孟听值得一个更好的男人。所以默认了这束花留下。

孟听叹口气:“没关系,下次别这样了。”

宋欢欢连忙保证。

然而她和米蕾心里都叹息,要是孟听男朋友是霍一风,现在还会流传学校那几个笑话梗吗?

孟听没有去见霍一风。

十月初,b市下过一场小雨。已经步入初秋,天气却还带着夏天沉闷的余温。

b大电子公告栏一大早就改了大红字——欢迎江总莅临我校!

“江总是谁啊?”

“没看新闻吗?今年冲出来的黑马,房地产新贵。”

“又是房地产啊,天下终究是房地产的天下!”

“哈哈哈我听说他年轻又大方,捐了五百万帮学校兴建宿舍楼,好像才二十多岁哎。”

“长得帅吗?”

“那就不知道了……新闻采访没有露脸,但是有钱是真的有钱。校长和孙主任都在接待他。”

这件事传得沸沸扬扬,法学系知道的时候,黑色的宾利已经在他们女生宿舍楼下了。

江忍抿了抿唇角,他其实有些紧张。

初秋的天气里,他穿了一本正经的西窗。领带也打得一丝不苟。

高义跟着他回了b市,去年这个时候,他坐飞机狼狈地来,身上穿着带水泥浆的脏衣服,还忘了摘安全帽。

以至于今年再来的时候,他几乎把这当成了仪式。

高义差点给笑死,江总一早出门,紧张得去正了三次领带。

高义忍不住调侃:“小孟听又不是没有见过你。”

江忍说:“那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估计只有江忍自己懂。他初见她的时候,他骑一辆山地摩托车,是流。氓混混。一头银色的头发,张扬流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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