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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社团教室之后我回到班上,看见的却是也才刚回到教室里的同学,而何妃麟和李宗伦则是垫后进教室,而我在看见何妃麟进了教室之后就跑过去问:「你们刚刚去哪里?」
「余澄晴?你怎么才出现?我刚刚还找不到你呢!」她跟李宗伦同时缓下脚步,低头看我。
这是什么压迫感啊?
「喔,我刚刚去了社团。」
「那真是可惜。」何妃麟说:「刚刚我们去看篮球社打球,高一五班邀请我们跟他们班打一场友谊赛,比赛很精彩喔!」
「所以我们班赢了吗?」我跟着她走回位置上。
「当然赢了啊!」她说得理所当然,不过很符合她的个性,在她看来,调认真过,努力了,就没有不能赢的道理,虽然输赢并不是可以这样被合理化的,但是这样的信念让她对很多挑战都抱持乐观。
要说想法错了吗?我不认为,而是觉得她是个认真又努力的人。
「不过,汪子璿呢?」一个抬头东张西望,我谁都看见了,就是没有见他。
「喔,他刚刚比赛的时候好像受伤了,现在在保健室。」
「保健室?」我震惊,「伤的严重吗?」
她耸耸肩,「不知道,刚刚远远的看,没看清楚。」
听到这里,我立刻往教室外面跑去,但是才跑到教室门口就被高大的身影挡住去路,熟悉的声音从头顶上传来,「你要去哪里?」
猛然抬头,我看见汪子璿的大脸就在几公分近的前方,吓得我一时惊慌把他推开,他一脸被我推开的纳闷。
「听说你受伤了?」我故作镇定的问,得到的回应却是:「受伤?我没有受伤,只是在球场上不小心跟别人有擦撞。」
所以他的意思是,那个擦撞连伤都构不成吧?
「啊?」我猛然抬头,看见的是他看起来并不虚假的脸,所以我推断,幕后黑手就是她。
转头,我看见肇事者趴在桌子上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整个人都在颤抖,我则是气鼓鼓的走回位置上。
「好笑吗?」
「哈哈哈哈……真的太好笑了……抱歉!」
我看我那被她逗弄的傻样是真的扎扎实实戳到她笑穴,她笑得眼泪脚都飆出泪来了,这个人说谎都不心虚的吗?
「你干嘛拿我寻开心啊?」
「那你还要继续不承认你喜欢汪子璿吗?」
「我又没有干嘛要承认?」虽然说是这么说,但是我把眼神撇开了。
当然,被她捕捉到了,「好啦,可能是没有,但是……好感是有的吧?你已经不指一次看到你避开的眼神了。」
「你想太多了。」我把她的身体转回去,然后把课本拿出来。
「这节调课了,是歷史。」她打趣的说。
「哼,还信你我就是猪!」没理她,我继续把国文课本放在桌上,不过当老师一走进教室里,我马上把国文课本收起来换成歷史课本,然后用右脚踢她pi股,「调课现在才说,会不会太晚啦?」
「那是你反应慢,人家国文老师站在对面聊天很久了吧?」然后她突然笑了我,「你不是猪,蠢猪。」
好,我是蠢猪。
时间很快到了下课时间,鐘声刚响完,何妃麟立刻转过身来对我说,「今天早上你不在,所以你没听到,今天放学要练习大队接力,到cao场集合吧!」说完她一把勾住我的脖子又把我拎到cao场上去。
午后的斜阳暖暖的撒落广大的cao场上,就像金沙从天空上倾倒下来,染黄了整个篮球场,还有跑道。
被阳光刺的瞇起眼睛,一片金黄之中,我们班的人在cao场上像一盘散沙,直到后来班长一声令下,全班才集合起来。
「这边有体育股长排下去的棒次,大家等一下依照这个棒次去排队型,今天是第一次练习,所以如果有什么问题等一下就直接反映出来,严禁比赛前一天或者当天才说要换棒次,增加干部的麻烦。」
说完了原则,我们按照棒次排出队形,我因为天生体育细胞没有那么好,所以被排在第三棒,不需要去追棒次,而何妃麟则是因为天生体育细胞就好,所以直接被排在最后一棒。
「预备,磅!」
鸣枪响起,女生的第一棒用力跑起,沿着cao场跑道奔到了另一端,最终顺利将手中的棒子交给了第二棒,而我在第二棒上场的时候已经在cao场上预备了。
虽然只是练习,但我还是难掩心中的紧张,远远就观望着第二棒绕过了半个cao场,直到过弯道之后她全力向我衝刺,终于她逐渐接近我,我也一边伸手一边助跑。
拿到了棒子,将重心改至前面之后我跑在第一个跑道,刺眼的光芒从右边来,吞噬掉了我半边的视线,我看不清楚前方,但是却能看见在篮球场上注视着我的汪子璿,他的目光在阳光下闪烁,染过的顏色的发尾反着金色光芒,我的眼角馀光瞥见他,感觉有些失了神,然而在那一刻,何妃麟的声音浮现在我
', ' ')('的脑海里。
「你还要继续不承认你喜欢汪子璿吗?」
我……喜欢汪子璿吗?我不知道,但是他在我身边的时候,就像此刻天空中的那道暖阳,温暖而灿烂。
全力奔到了终点,我终于将棒子顺利交给了第四棒的同学手上,这才终于缓下来喘了几口气。
「哈乎哈呼……」
喘着粗气,我看见棒次从第四棒开始就已经很快了,转个眼的功夫接棒的人已经跑过cao场一半,接着又把棒子交给了下一位同学。
回过神来,一瓶水出现在我面前,瓶身折色出了金黄色的光芒,而他的脸逆着光在我面前,轻轻微笑。
接过水,我微笑回应,「谢谢。」
正要用力转开瓶盖的时候,我发现瓶盖已经旋开了,心里顿时暖暖热热的,脸颊也烫烫的。
一定是因为刚刚跑完步,所以才会这么热。
猛然回神,我赫然看见何妃麟在cao场上奔驰的样子,这才知道原来已经跑到最后一棒了。
将目光放到了何妃麟奔跑的侧影,黑色修长的发丝绑成俐落的长马尾,在曼妙的腰身后方左右摆盪,逆着光的跑姿有一种吸引目光的魅力。
「哇!班长跑超快的!」
「听说她国中的时候就是校园风云人物。」
「喔,她就是那个长得很正,然后成绩又很好的女生吗?」
班上对何妃麟的议论开始纷飞,直到最后我看见她飘扬的身影已经来到了另一端,对大家比着胜利的手势,她脸上那个又大又灿烂的笑容,真的很漂亮。
还喘着气,班长再次集合了大家,强调了几点她看到的问题之后就让大家解散回家去了,然后她走向我,「走,跑完步之后好热,我们去吃冰!」说完她又勾起我的脖子。
一个突然,李宗伦猛地出现在她旁边,用外套把她的身体包裹住,遭到她的白眼伺候,「你干嘛?我很热!」
「穿上!」不顾她反对,我第一次看见李宗伦的眼里充满了坚持。
看向何妃麟,为了配合大队接力,她把身上的制服脱了下来,穿着简单的背心,婀娜的身材任人看,裙子也换成了小短裤,修长又白皙的长腿如同吸引苍蝇的法宝,也难怪李宗伦就算被她拒绝也坚持要她穿上外套。
「喂,很热啦!」她皱着眉,一边挣脱他的外套,但是他才不管她。
「你还是穿着吧,妃麟。」见状后我说,「你现在是刚跑完,但是这个天气,不到十分鐘就能冷却了,到时候感冒了就不能参加比赛了,好像也得不偿失。」
在这种时候,就要用胜负来说服她,因为何妃麟的字典里没有别的,就是不能输。
「好吧!」她终于乖乖穿上外套,而李宗伦的表情终于缓和了一些。
「不过你好像忘了什么事情?」李宗伦突然说。
「什么事情?」她疑惑抬头看他。
我想对于何妃麟来说,只有跟少数几位男生才会需要抬头说话,也只有在男生旁边才能显得出她的娇小,而李宗伦就是其中一个,甚至站在她旁边还挺适合的。
「班导今天不是要我们结束之后找他一下,好像是为了明天的班会题目要讨论。」
「班会?」她的表情相当疑惑不解,不过已经被李宗伦带走,走的时候不忘对我们解释,「抱歉,我们还有事,下次再去吧!」
注视着他们离开的背影,我偷偷笑了出来。
何妃麟说我傻,感觉不出来自己是不是喜欢汪子璿,但是她自己却也傻得看不出来,李宗伦喜欢她。
再一次跟汪子璿肩并肩走,阳光已经隐没山头,残留了一点光辉馀韵散乱在空气中,淡淡的阳光气味已经渐渐转换成晚风的微凉,轻轻拂过我们之间走路的节奏。
「你今天早上好像不在教室里。」他最终打破了沉默。
「喔,我早上去了社团教室,没想到你们在打友谊赛,听说很精彩,真是可惜。」
「是很可惜,我以为你会来。」他的语气里有些失落。
「不过听说比赛赢了,恭喜你们!」我笑着对他说。
淡淡一笑,他没再多说。
沿着走廊走到了活动大楼的附近,有几间社团教室还亮着灯,我偷偷瞥了几眼,看见吉他社的灯也没关,不过我转过头跟着汪子璿一起离开。
「啊唷,这不是篮球社的美男子汪子璿吗?」几名高个子,身材纤瘦的男孩子走向他,不过目光却落了几眼到我身上,「这是你马子?看不出来你喜欢这种类型的?」他挑眉打量似的瞥了我一眼。
听他说的用词,我忍不住低下头,看见自己平坦的胸口,还有纤瘦的四肢,脸蛋也不算漂亮的,姑且就是过得去而已吧,身材普通,也难怪人家会这样说了。
「我跟她不是那种关係,只是朋友。」
本来不解释还没事,没想到他一解释对方却哈哈大笑,「你少来了,这个眼神骗我不是男生啊?」一把勾住他的脖子,他把汪子璿
', ' ')('往社团的方向带了过去,转头对我露出轻浮的笑意,「妹子,这傢伙借我一下,今天你先自己回去吧!我看你长得挺安全的。」
语毕,他把另外两个男生逗得哈哈大笑,不过其中一位与我擦肩的时候替他道了歉,「不好意思,他的个性就是这样,别介意。」
纵然被搭肩勾背的,但他依然回过头对我解释,「那个,我今天社团有点事情,你自己回去小心。」
「没关係,你去忙吧!」对他露出一抹淡淡的微笑,接着轻轻挥挥手。
独自走出了校门口,走了一段路之后我到达了公车站牌,抬头看了一眼跑马灯上的时间显示后,目光落到马路对岸的电视墙,萤幕上是五月天五个大男生的脸,还有阿信唱歌的深情,接着打出了巡演演唱会的时间。
突然想起了跟何妃麟的交换条件,于是我又转过头去看了公车站牌,记下了一路公车号码的方向,而没多久那台公车就来了,于是我上了车。
上了公车之后,内心里突然涌出了许多的不安,看着公车已经往前开,因为时间已经是晚上七点,其实车内已经没什么人,就连座位上的乘客都是三三两两,整台车的空荡叫我有些无助,更令我害怕的是这台车即将行驶的方向,我压根没有个底。
站在窗户旁边,我紧盯着跑马灯显示的站牌,确认我没有做错方向,然后时不时的看着车窗外的霓虹灯景色,时走时停,偶尔是几栋大楼偶,偶尔是平民矮房,有时候在矮房之后会出现便利商店的灯光,还有几个路人走动进出的身影。
其实这么看着也蛮有趣的,一边欣赏沿途街景,也在不知不觉就到达了要下车的站别。
随着车门开啟后,我下了公车,这才赫然发现,这才是我真正会迷失方向的开始,因为我根本没有方向感,在夜晚的路上要找到那条唯一正确的道路,在别人身上我不知道,但是在我的身上大概不到十趴。
对着周围的环境东张西望,而放眼望去,我只能看见眼前最明显的公园,接着就是一栋连着一动的住宅区,在这里甚至只有微亮的路灯,根本就没有任何的指标性方向。
完蛋了,我该往哪里去?
哀呀,为什么偏偏选在这个时间里要去找神秘同学呢?那个张兆宇都两个礼拜没有来了,我干嘛管他?
可是……如果不管他,那不是形同于不管五月天的演唱会了吗?
不行!说什么都不能放弃,况且我都来到这边了,虽然很盲目。
沿着马路走,我在这个宛如迷宫的地方绕了又绕,但是不管走哪个方向,弯进哪条巷子,都只能看见一样的场景,一整片黑压压的道路,活似没有尽头。
咦?等等,我记得我今天上课无聊的时候,好像有记下张兆宇家的住址(其实就是在犹豫放学要不要来找他)。
包着书包走进公园,透着微弱的街灯找寻书包的底处,我记得我抄写完之后就把它摺起来放在笔袋里,然后铅笔盒我习惯性放在最下面的袋口。
果不其然,在翻找五分鐘之后,找到了如救星一般的笔袋,也顺利从里面找到了神祕同学家的地址。
好吧,张兆宇,既然我都来了,那我就一定要见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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