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做错的是这一道题:小明去买包,小红和他在口头上商定(有录音证据),让小明帮他买两个大包;如果有小包的话,就买三个。小明回来把五个包都交给小红,但小红不愿意给钱,也不愿意归还那些包,小明一气之下,进入小红房间把这些包抢了回来。小红把小明告上法庭,如果你是法官的话,你会判谁做错了什么?
高锋的答案简洁明了:判小明做错了,因为他应该买三个大包,而不是五个。
从程序语言来吧“如果有小包”看做触发条件的话倒也不能算错,但问题是现在考的是法律啊!
这些都只是理解性的问题,最神奇的是,在一些简答题里,作为“法官”的小朋友们要给案例里的人定罪,陆仁嘉发现里面的人违反了各种各样的罪。
什么“胡说八道罪(实际上是诽谤和造谣)”、“捣乱罪(扰乱社会安定)”暂且不说,他甚至还看到一个人因为盗窃,而被某个小朋友判定为“穷到没钱付账罪”。
陆仁嘉:……
虽然也不需要小朋友们记得哪个罪叫什么名字,但也不至于这样合力把星际联合法重写一遍吧。
为了不让他们的成绩太过难看,他认认真真地从他们的卷子上抠分数。只要写对了“做错了什么”,都给一点分。
看着眼前一溜烟的五十二三四分,陆仁嘉开始理解大学时教授给同学们打五十九分的心情是什么样的了。
他已经尽力了。
为了避免影响到接下来的考试,陆仁嘉没有公布分数,直接推进下一个考试。
这次考的是动手能力,每个小朋友学的课程都不一样,所以在一个人考试的时候,其余五个人也可以在旁边围观。
考试的顺序是抽签得出的,第一个就是叶良辰。
他在知道自己是第一个的时候也毫不怯场,兴冲冲地拿着菜刀来到众人面前,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快跟我来,让你们看看我的手艺!”
众人:……
心里再清楚叶良辰是什么意思,看到他这个形象和表情还是忍不住觉得有些诡异。
好在叶良辰在说完这句话以后就跑回厨房,陆仁嘉带着剩下的五个小朋友坐在一边,看叶良辰操作。
“我今天要做的是我新学到的菜式,叫作萝卜丸子汤。”叶良辰大大方方地介绍了一下自己要做的东西,专心地投入到制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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