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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真是无聊透顶。
我一向是这么认为的。
所以,我总会去追寻新鲜与刺激去证明我还鲜明地活着。
然而新鲜感总是短暂的,事实证明,我的新鲜感最多不超过两个月。
虽然这么说有点渣。
我身边总是人总是一批接着一批换,他们或许喜欢我的钱贪图我的权势地位,又或许只是见色起意,反正大多大同小异,时间长了愈发没有意思。
直到有一天,我在应酬上遇到了个小孩。
那小孩很特殊。
我一看就知道。
他周身的那种熟悉的气氛让我精神一振,我觉得我们很像。
那小孩是我生意伙伴沈晰的弟弟,不过不是亲弟弟。
这兄弟俩很有趣,像我这种常年游走于各种场合的人,对于人类情绪情感方面特别敏感。本能地,我觉得两人之间可能有点东西。
这让我对秦准更加感兴趣了。
这个毛头小子,甚至没有成年,干的事情却真他娘的刺激。
如果和他在一起肯定会很有意思。
而且我了解他,感情收放自如,会是个很省事的情人。
我想搞到他。
至于沈晰,我不相信他们会坚持多久。
这种见不得光的感情,甚至来不及见光就会被杀死在秦准的手中。
于是我没事就会打探一下两人的情况。
让我没想到的是两人的感情反倒是愈来愈上头,中途两人有段时间吵架让我一度觉得两人一定要结束了,可没想到最后却又和好了。
或许是我看热闹看得太嚣张,这两人都发觉了我不单纯的动机,几次来警告我。
其实这个时候我就已经觉得秦准变了。
他似乎是真的用心了。
我无法理解,也很羡慕。
因为我从来没有过这种体验。
从某种程度上,我很嫉妒他们的感情,我开始期待他们能坚持到什么时候。
我时不时给沈晰下一剂猛药,想看看沈晰到底能为了秦准做到什么地步。
令我没想到的是,沈晰居然出柜了,甚至愿意放弃秦家的地位和自己现在所得到的一切。
可能这个时候我才发觉,我与他们的不同。
他们的爱是疯狂的,是奉献的,是互相治愈的,是无畏的,是炽热的。
而这一切鲜活明艳,是我从未体验与获得过的。
这是我所向往的爱。
这份爱不该止步于此。
所以当沈晰在国外的时候,我总是会明里暗里帮助他,他嘴上不说,但是我知道,他其实也是很感谢的。
所以他们俩人结婚的时候通知了我。
婚礼在美国办的,只来了些至亲好友,小却很精致。
我也不知道两人是怎么说服秦光耀和沈白曼的,反正挺牛逼的。
当他们俩人交换对戒的时候,我竟然还有些欣慰。
怎么说呢,算是我向往的爱情成真了。
是真实存在的。
他俩结婚前一天,沈晰找我絮叨了一个小时,大抵算是炫耀吧。
我只是掐着烟,笑着跟他说:“你们俩是真的牛逼,该不会是拿钱收买了月老给你们俩强行拴住了吧?”
沈晰咧着嘴角,一脸得意:“我们俩是注定要在一起的。”
我哑口无言。
从那天以后,我的爱情标准就是让我能够心安理得、无比自然地觉得,我跟那个人命里就该在一起。
我知道,日子还长着呢,我总能遇到。
而他们也会继续幸福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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