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麦斯打开手电筒,走近李丙笃,停顿了一下,说道:“李阳光跟我走不走,由不得她,也不是你说了算。”然后把光亮在两个年轻人身上上下扫射了一阵,鄙薄道,“李阳光是我的女人,根本就轮不到你们两个小丑跟我抢。”
李丙笃心上犯着嘀咕,一个女人要是被太多男人同时追求,可不是一件好事,势必会给女人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他的胃部一阵痉挛,思量着该如何摆脱这三个年轻人对她女儿的纠缠,这件棘手的事情,他没有办法在短时间内想好对策,莫名的焦灼涌上心头。
李丙笃尽量心平气和地回复戈麦斯,“这个女人你不可以带走,她本来就不属于这里。”
戈麦斯固执道:“从此以后这个女人属于我,既然属于我,她就属于这里。”
——这是不给人余地的狡辩。
同时,李阳光的三个追求者,戈麦斯认为他是另外两个人的领导者,是至尊男性——拥有跟他们竞争的女人交往的第一选择权的男性,所以摆出高高在上的样子,不把他们看在眼里。
另外两个竞争者本来是敌对的,突然冒出一个自认为比他们都强悍的人,跟他们争抢目标,心绪自然被他的嚣张同时吸引了注意力,不禁同心协力地上前跟他理论,紧握的拳头随时准备挥向他,戈麦斯毫不慌张地用枪口对准他们,李丙笃顺势把ju击qiang抵在他腰部,“年轻人,这个女孩不属于你,我们得带她走。”
戈麦斯不假思索地放下枪,“开枪打死我表哥保罗.科洛博的人,应该就是用长枪抵着我腰部的这个人吧?”
李丙笃道:“你应该领略了我的枪法。”
戈麦斯把腰部的枪支推开,“我很好奇,你打中我表哥放在卧室窗帘后的塑料人了,为什么就没有上当,最终还是朝我表哥的头上开了枪。我和表哥在别墅附近听到枪响后,在附近找了一圈没有找到开枪的人,万万没有想到,表哥要进别墅大门的时候,被你了不得的枪法,送去见了上帝。”
李丙笃道:“我的眼神很好,按照常理打死窗帘后的人,应该溅血到窗帘上,但是没有,我想我没有打死你表哥保罗.科洛博,因为种种原因,他必须得死,我今晚一定要枪杀了,我冒险到别墅附近寻找机会,看到他正要进别墅,我一枪就爆了他的头,很顺利。上帝规定了,今天就是你表哥的忌日,这是天意。”
戈麦斯道:“你承认就好,都不用傻帽警察寻找凶手了,凶手被我逮到了。”然后挥了挥手,躲藏暗处的人举着枪,从暗处蹦了出来,团团围住他们。
李丙笃看得很清楚,手电筒照射范围内有6个人,每个人都拿着抢,显然,他们对决起来,他们是占优势的。
其中五个看起来都是练过的彪形大汉,有一个瘦一点的高个青年,显得有些稚嫩,像一个白面书生,他应该把自己埋在书堆里,贪婪地吸收知识,让自己变成一个学者,而不是抗着枪,出现在这种杀气腾腾的环境里,这与他柔弱的气质格格不入。他这样的人,迟早会给他所在的团体托后腿,或者轻易被人干掉,谁叫他选择混入不适合他的帮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