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一个笨蛋,她应该出门就报警,喊邻居监视凶手,不让他逃跑,多么完美的抓凶计划啊!可是,当时只是一味想自己赶快离开,脱离被警察怀疑的嫌疑,只顾自己了。现在一切都晚了,凶手早逃之夭夭了。
她倒吸了一口凉气,那她的手绢怎么不翼而飞了呢?
是凶手拿走了么?还是她紧张没有看到手绢在案发现场的某处?还是她根本没有带手绢进案发现场?她心脏狂跳地又灌了一口色泽鲜红的“血腥玛丽”,在脑海中搜索手绢丢失前,在她手上的记忆。
她确定她是带手绢到案发现场去了的,因为她敲门的时候,容易招惹蚊虫叮咬的她,左手背被蚊虫叮咬了一下,他用手绢去擦拭了一下,因为她担心蚊虫把细菌留在她的手背上。
所以手绢,一定是一时激动,掉到了案发现场。
手绢……该死的手绢,若真是掉在案发现场,可真是一个麻烦!最终会给自己带来怎样的麻烦?只能听天由命了。
这时,一个满脸长满雀斑的年轻男生过来跟她搭讪,在酒吧有几分姿色的女人独自饮酒的话,通常会招来早就在各处瞄猎物一样瞄单身喝酒的女子的男人,好跟对方喝上一杯,说上些无关紧要的话,排遣寂寞。半夜三更不回家睡觉泡酒吧的人,都是因为寂寞在作崇。他们不呆在家中舒适的被窝里,而到这种乌烟瘴气的地方来耗费光一天的精力,才能回去闭上眼睛安心睡觉。
一群十足的无聊主义者……
蒋梅娜接受了雀斑男生的搭讪,她不仅要跟他搭讪,还要跟他保持联系,如果警察调查项圆芬的案子时,询问她今晚的行踪,她可以说她在蓝月亮酒吧喝酒,这个雀斑男生可以帮她做不在场证明。在案发现场不见的手绢和今晚跟项圆芬打过电话,就算警察不把她当嫌疑人,也会例行公事地讯问她的。为了不跟案子沾染上一点关系,最好还是有这样一个不在场证明保险一点。
不……那该死的手绢,说不定警察最终就把她当作嫌疑人呢!毕竟手绢掉到案发现场有点说不通,若她和项圆芬是普通朋友关系,到可以说是平时去她家串门,掉到她家里的,关键是,她们是该死的情敌关系,自然警察就会想入非非,把她当嫌疑人。
她越想越烦躁,祛斑男生问她什么,她都心不在焉地应答着。
雀斑男问她这么晚为什么一个人在酒吧喝酒?她答非所问地向他要电话号码,说要跟他保持联系。
雀斑男生看她主动跟他要电话号码,以为她看上他,立马激动地跟她互存了电话号码。
雀斑男生倏忽间,对蒋梅娜产生了不可抑制的情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