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麦拉的初恋情人是一个混球,一个肥胖的大块头黑人,看起来无精打采的,一副令人生厌的怂相。他认识李麦拉时,李麦拉还没有写小说。他们分手后的第二年,麦拉才开始写小说,并一举成名。她的混球初恋情人又找到她,死皮赖脸地要跟她和好。谁都知道他的目的很功利,他想分享麦拉的成功,那样他会有大把的钱花。
“那个混球只是一个蛋糕师,不求上进。李麦拉当然不会答应跟他重归于好,当初是他抛弃她的。那时候,李麦拉很穷,他竟然深夜把她赶出家门,流浪到街头上。因为他绝情寡意,她一直记恨在心。
“混球被李麦拉拒绝后,他愤怒了。他扬言要报复她。他觉得她伤害了他的自尊心。他无耻地找到李麦拉的新欢贝蒂,恶毒地嘲笑他,并说些不堪入耳的话来辱骂他们,让贝蒂愤怒至极,真想扭断他的脖子。
“贝蒂以为不理睬那个混球,他就会罢休,不再打扰他们的生活。不想他提了一把剔骨刀找上门来,要跟贝蒂单挑。贝蒂不想跟他这种人渣计较,一直躲着他。李麦拉知道他是一个地痞流氓,真要跟贝蒂动手的话,他会使诈,不会让贝蒂赢他的。
“李麦拉为了保护贝蒂,时刻跟在他身边,如果那个混球真要跟贝蒂动刀的话,她心甘情愿为贝蒂挡刀子。最后,是贝蒂为她挡了刀子。
“李麦拉在一个酒吧偶遇上那个混球,他们争吵了起来。李麦拉警告他不要打扰他们的生活,她跟他早已没了瓜葛,否则,她会报警。可那个混球并不罢休,扬言要纠缠她到底,让她一辈子不得安宁。李麦拉本来性格就火暴,顿时掴了他一耳光。她惹怒了那个混球。因为……他觉得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一个女人掴耳光,是奇耻大辱。他二话不说,拔出他随身携带的剔骨刀,愤恨地要砍死李麦拉。他举刀砍向李麦拉时,贝蒂上前推开麦拉,为此,刀落到了他的背上了。贝蒂的背被砍了一个大口子,顿时鲜血染红了他的衣服。
“那个混球看自己砍伤了人,害怕负责任,逃得无影无踪。贝蒂伤的不轻,他的背被砍了一个很深的口子,住了半个月的院,伤口才愈合,留下一个大的疤痕,呈蜈蚣形。
“李麦拉更爱贝蒂了。她认为自己找到了一个愿意用生命来保护她的男人,她感到自豪。她还向世人宣布她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她得到了世上最珍贵的东西——爱情。她像一个伟大的公主一样,生活在她的美好世界里。贝蒂却像冤鬼堕入了地狱,时刻痛苦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