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0节(1 / 2)

“我赞同塞米·佩克先生的看法,但对我来说‘福尔摩斯’还代表了一个符号——我们达不到但是却梦想着的。他是我们已经失去的或者从未拥有过的某些事物的化身。似乎住在贝克街的不是那位安裕、有能力、充满自信的夏洛克·福尔摩斯,而是我们自己。”

不过或许是因为美丽区的推理小说作家们太跳,来自“福尔摩斯”家乡大嘤区的作家们愤愤不平。

来自大嘤区的历史小说作家阿莉安娜·路易斯也发声支持起了“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最大的价值在于这个人物的内在精神和与生俱来的性情,除此之外,智力,风度,职业,时代,故事都只是外在附属品。他所具有的精神,换上任何一个时代的外衣,都熠熠闪光,因为其本身就闪耀着人性之光。”

同样发声的还有大嘤区知名科幻小说作家詹宁·艾萨德:

“作为一个真实的人,我们深知很难抵达的诸多境界,我们相信福尔摩斯达到了;我们视他为一位导师和一位同行的挚友,愿意沿着他的路前行,并且希望在这旅途中自己能矢志不渝、不至偏航。我想这是他带给人们最重要的精神力量。”

甚至就连大嘤区本土的童话小说作家鲍比·拜尔也加入了力挺“福尔摩斯”的队伍:

“其实我一般都不太读推理小说的,因为每当我读完这些案情离奇的推理小说的时候,我常常会都做好几天噩梦。但是我想我读福尔摩斯小说应该不会再做噩梦,这是为什么呢?我想,是因为福尔摩斯!

“他是侦探界的super hero,他是一种守护的力量。英雄主人公给予的安全感,让人很安心。无论世界多么黑暗,真相多么残酷,福尔摩斯永远都在那里,如夜空里的一颗星,投来最坚定温暖的目光。”

“他是一座灯塔,带给我们穿透迷雾的希望。”

不过最终读者们最有共鸣的,反而是资深王吹、来自樱花区的推理小说作家泷川洋司的评价:

“我们热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就是我们,而我们热爱我们自己。”

读者们对这句话尤为共鸣。

是啊,人人都爱福尔摩斯。

……

当东半球的读者们已经到了大年初一的晚上,而西半球的读者们才迎来了大年初一的第一缕阳光。

西半球的读者们起床第一件事当然是互相拜年了,然后他们就在网络上发现了不可思议的东西。

“可恶,东半球时区快我们一步,他们那边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已经发布了!”

“我讨厌剧透党!!!”

“福尔摩斯是侦探之神?说的也太夸张了吧!”

“啊啊啊,光是听描述,我就爱上了夏洛克·福尔摩斯。”

“丑的人还在网上对线,帅的人已经在出门买书的路上了。”

“对不起,我是在书店门口和他们对线的!”

“我们这已经售空了,有大手子能给我带一本不?我保证一定会狠狠亲吻他的屁股!”

“哦,你这方言味道也太重了!”

“……”

西半球的读者们经历了和东半球读者一样的经历——出门、抢书、抢到、回家、阅读。

直到蓟都时间凌晨4、5点钟,东半球的读者们大部分已经进入了梦乡,而地星互联网却再次掀起了一阵热潮。

这次轮到西半球的读者们鹅妹子嘤了。

“鹅妹子嘤,我想我已经爱上了夏洛克·福尔摩斯。”

“虽然福尔摩斯暂时只侦破了一个案件,但是我宣布他就是侦探之神!”

“看完啦,第二册什么时候出?”

“好消息是,后天就能看到《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第二册了;坏消息是,我们依旧比东半球晚了12个小时,剧透狗们肯定不会放过我们的!”

“笑死,我已经预定去蓟都的票了,反正航空飞机2个小时也就到了。”

“楼上能帮忙代购吗?”

“……”

而最夸张的当然要属归属感强烈的大嘤区读者了,他们已经亲切的将福尔摩斯称为。

我福!

第1089章 热度不减

赫尔曼作为音乐行业的up主,他现在是王榭的铁粉,但却不是秦川的粉丝。

不过为了凑热闹,他还是早起去书店买了《血字的研究》。

主要还是因为书店就在楼下不远的地方,他下楼步行3分钟就到了,因此也不费啥事。

伦敦的冬天还是很冷的,所以赫尔曼回来后就非常精神,完全没有了再睡回笼觉的想法。

所以他干脆就坐在壁炉前的躺椅上,悠闲的看起了这本读者争先抢购的作品。

可是这一看,他就入了迷。

直到他翻到最后一页的时候,他才蓦然发现时间已经来到了中午12点,他的身体都躺的有些僵硬了。

不过故事虽然已经看完了,但是他现在却兴奋的快要爆炸了。

他是从《夜的第 七 章》里看到“贝克街”这个熟悉的名字的,他一直以为这只是一个有趣的巧合。

王榭一个大华区的人,怎么又会知道位于大嘤区伦敦市的这一条不知名的街道呢,再说贝克街旁也没有一个圆形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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