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呢?”戚景思拎着空罐子,整张脸埋在厨房间的昏暗里,“我前两天刚找码头上的工头支了工钱给你,你答应我去看大夫抓药的。”
“药呢!”
整个沛县都知道戚家的小子脾气暴躁,一点就着,但戚景思几乎没有用这样的语气跟林煜说过话。
林煜自知早晚瞒不住,索性坦然道:“换了你年后上学堂的束脩。”
“我不喜欢读书!”戚景思把手中的药罐子高高地举起,却还是咬咬牙放下——
不舍得砸。
家里就只有这么一个煎药的罐子了。
“我已经长大了!”他撂下手中罐子冲林煜吼:“我能养活我们两个人的!”
“景思……”林煜走上前去,抬手揉了揉戚景思的发心,像是给一只炸了毛的幼兽顺毛。
他仰面看着面前已经比自己高出一头还多的少年,柔声道:“你父亲给你联系了京中最好的书院,书院的夫子曾是今上的恩师,是位很好的先生。”
“你父亲能给你留出这么个席位,定是不易的,你就当去看看,好不好?”
戚景思浑身支楞着的毛刺被林煜一寸寸抚平,他低着头,只觉得胸口那些委屈恐惧都往眼角上涌。
“小叔叔要你读书,不是要你出仕为官,更未想过什么大富大贵,只是你年纪尚轻,总该读些圣人之言,识得一些礼数,不能总是这么毛毛躁躁的。”
林煜拉着戚景思的胳膊坐回桌前,缓缓道:“若是这样,你娘泉下有知,会怪叔叔没有把你教导好。”
“等过几年,你及冠成年,喜欢做什么,叔叔都不拦着;但你现在还是个孩子,就再听叔叔这最后一回,好不好?”
亲爹到底是个什么东西,除了一个名字,戚景思一无所知。
是高,是矮,是胖,是瘦?
他的家明明就在这儿,为什么要去一个不认识的陌生人身边生活。
“小叔叔这是要赶我走吗?”他抬眼瞧着林煜,长长的羽睫上氤氲着一片雾气,“若是我不去呢?”
“那我明天便把束脩给你们学堂的先生送去。”林煜的表情还是很淡,声音也很轻。
戚景思还是盯着林煜,咬着牙问:“那你的药呢?”
“本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病。”林煜扭头错开戚景思的眼神,半张脸埋进油灯照不到的阴影里,“不过是着了秋日里早晚的寒气,再不济,明年开春也会好的。”
“会好吗?”戚景思的喉间已经带着些许哽咽,“去年冬天你也是这么说的,那个时候——”
“你还不咯血。”
林煜别过去的侧脸微微的抽搐,搁在桌下的拳头攥紧了手边的青衫,“你既知道了,就该快些回你父亲身边去,为何还要留在此处麻烦我。”
“小叔叔……”戚景思像小时候一样拽了拽林煜的袖口,“我能照顾你的。”
就像这十七年来你照顾我一样。
油灯燃着一豆微弱的火苗,被一阵细风吹过,颤颤巍巍的,照不亮这个一贫如洗的家。
林煜的眼角一片润湿,他急忙起身背过脸去,言语冷澹,“你既已知道与我并无血缘,非亲非故,你麻烦了我这十几年了,还嫌不够吗?”
他说罢起身,打帘走进里屋前道:“你走罢。”
“小叔叔!”戚景思冲着林煜的卧房又唤了一声,“我走了——”
“那些束脩你就会拿去换银子抓药了吗?”
屋内一片阒静。
半晌,林煜才重新从房里走出来,他径直走向戚景思的房间,背着身子道:“我给你打点行装。”
*****
一封回信送抵晟京,半月后,一辆蒙着锦缎的马车就停在了戚景思住着的窄巷外。
他跟林煜的住处据说是他爷爷那辈留下的旧宅,阴天漏雨,晴时跑风,那么一架华丽的马车根本就开不进窄巷来。
林煜带着几个小厮进屋来搬走了戚景思本就不多的行囊,之后就躲进自己屋里,闭着房门再也没出来。
戚景思站在门口深深一揖,张口轻唤了一声:“小叔叔……”
房里只传出几声压抑着的咳嗽声给他回应。
他在身旁,林煜就算是咳嗽都得忍着。
“你等我回来。”
最后这一句他说得很轻,转身走出了老宅。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开文了!
提示一下,这篇文有轻微群像尝试,前期可能有些铺垫,节奏也许不够快,但十章之内会进入高潮,给个机会!下一章攻将开始他怼天怼地的纨绔生涯,结尾出现的才是主角受,不要站错噢~
束脩(shùxiū):本来是肉干,后作为古代入学敬师的礼物,相当于学费。
这已经是阿鱼第四本涉及阴谋、朝堂的故事了,虽然都主感情线,但下一本想写一个轻松的。
下本开治愈系校园文《话唠同桌对我穷追不舍》,还是主攻文,双向救赎的内核不变。
口嫌体正傲娇攻,学霸兼校霸(丁瑾瑜)x温暖话唠伪学渣,小太阳受(明皙)
文案:
因为从小寄人篱下,转学,一直是丁瑾瑜人生的主旋律;直到高二这年,他终于如愿回到幼时的老家。
为了未来两年的安稳生活,他决定这次一定收敛脾气,在学校做个透明人,却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