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云曦淡定的饮了口茶,“哦,二姐,你说话前先把眼睛从那堆柴火中移开可以吗?”
不远处,碎石围成半圆,圆中柴火燃烧正旺,细看,火中还放着几颗大大
小小,形状不一的芋头。
立秋末,处暑将至,芋头初长,个头虽还不大,但胜在鲜嫩。
半路上,车马路过农家,谢云曦正坐在马车外吹晨风,瞧见芋头田自然垂涎,当即便唤人去附近的农家买了些来。
野外烤芋头,席地盘坐,临溪水,秋风阵阵,飘落三四黄叶,野草沙沙,可不正是野炊的好时候嘛。
而面对谢云曦的调侃,谢年华当即咳咳两声,“瞎说什么,我这是担心火太旺了,那芋头烤焦了,咱们都得饿肚子。”
这么多仆人看着火,还能烤焦?再说,车马上那么多的吃食,没了芋头也饿不了谁的肚子吧?
谢云曦面无表情的斜了她一眼,“呵呵”两声,挑衅之意尤为明显。
“行了,你们俩少说几句,没得又吵起来。”眼见姐弟俩又要互怼起来,谢文清轻叹着,揉了揉眉心,一脸的无奈。
两姐弟四目相对,电光石火,硝烟之气格外浓烈。
不过在谢文清虎视眈眈的注视下,两人只能息事宁人。
两人相视一眼,冷哼一声,便各自扭过头去,再不理彼此。
这两姐弟行为之幼稚,恰似那五六岁的孩童一般,看的谢文清又是一声长长的深叹。
这厢,姐弟俩闹着别扭,那厢柴火渐灭,芋头正好。
谢云曦和谢年华转眼化干戈为玉帛,两人勾结搭背着,捡了一枯木枝。
随后,两人双双蹲下,围着柴火堆,愉快地挑着芋头,将其从柴火中合力滚出。
火热炭黑的芋头,滚啊滚,滚啊滚,谢云曦和谢年华拿着枯木,走几步,挑几下芋头,两人你争我夺,比起了“芋头马球赛”。
待两人将芋头滚到席边,热气已散去不少,正好热乎乎的,却不烫手,拿在手上,剥了皮,哈着气,吹去芋肉的热气,随后便慢慢地吃了起来。
芋头表皮深黑,去皮后,内里芋肉却洁白,一口咬下,口感软糯,香味浓郁。
芋肉本身味淡,有爱吃原味的,也有人爱粘着酱油吃的。
谢年华爱吃黄豆酱油,白嫩的芋头混着浓郁香醇的酱油,软糯鲜香,唇齿留香。
拳头大小的芋头,几人连吃了几个,配着新炖的芋头排骨汤,平平无奇的野食,却让人吃着十分愉悦。
就在谢家众人悠然用膳之际,溪水对岸传来隐约的鸣唱之声。
谢云曦侧耳细听,男声低沉,鸣唱随性,隐约的乐调,像是某地的民谣,没有歌词,没有伴奏,只有溪水潺潺之声,伴着老牛的“哞哞”声,显得闲适而悠然。
谢云曦寻声,好奇张望,待鸣唱之声渐清,入目便见一架牛车沿着溪水岸,缓缓的从远处走来。
牛车慢慢,柳枝轻摇,日头正艳,映照在牛车之上,反射着耀眼白光。
定睛一看,只见一头璀璨生辉的白发——纯粹无杂色,飘逸至腰间。
来不及细看,谢云曦脑中便闪过:哇,原来时下竟有如此高超的染发技术,划时代啊!
一如既往的不正经。
第75章
抛开脑中乱七八糟的念头,谢云曦好奇那一头耀眼白发,便伸着脑袋,隔着细细的溪水向对岸细细看去。
目之所及,只见那牛车上,驱车的青年,模样憨厚,挥着牛鞭驱着牛车缓缓前行。
视线微移,又见那车上立着一草编的伞,伞下有一白发之人,面容不清,只瞧见丝丝缕缕的阳光下,那耀眼夺目的白色长发。
车马渐近,视线渐清。
不想,那伞下的白发之人,竟是一位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
那中年男子一身粗布常服,姿态随意洒脱,细看面容,五官俊朗,眉目分明,白皙的脸上,皱纹不多,只眼角残留几分岁月留痕。
那痕迹格外温柔,像是被光阴善待着,轻轻浅浅间,亦透着几分儒雅,几分悠然,几分漫不经心的张狂。
是个气质微妙,姿容极俊的,白发中年大叔。
中年大叔常有,但中年白发,还白的如此彻底,就不常有了。
而且这还不是染发染的。
谢云曦啃着芋头,站在溪边,隔水而望,眼中映着凌凌的水波,明亮而闪烁,透着实打实的好奇。
奇他一身粗布常服,却难掩风姿;奇他眼角淡淡,岁月痕迹;奇他不过中年,却满头白发。
当然,更好奇的,还是他身上那股子似有似无的熟悉感。
很微妙的一种熟悉感。
“哞~~”缰绳一紧。
对岸,牛车停驻。
车上的中年男子停了鸣唱,人却依旧斜坐着,显得有些漫不经心。
此时,他的目光正对着对岸,眼眸微眯,似在打量谢云曦等人。
中年男子名唤沈乐,名士榜上同谢云曦的大伯——谢朗不相上下,而这两人之间的关系,就如同谢文清与孙亦谦那般,不是冤家不对头,自相识便总是针锋相对,火药味十足。
不过两人针锋相对的场景,自十多年前便未再出现。
十年前,沈乐妻子病逝,他亦悲痛欲绝,一夜白发。
此后,沈乐隐居,没了行踪,同辈名士之中,谢朗也就没了对手,文坛亦少了位张扬如风般的男子。
时人惋惜,常令人寻找,偶有人在各处的竹林中窥见他的身影,可惜,待人寻去时,却是人去楼空。
长此以往,当年的如风张扬的沈乐便多了个“竹林隐士”的雅号——隐居竹林,隐于竹林,待寻踪迹,回首,却只见竹林,不见人影。
只是,说来也巧,就在谢云曦等人驻足的不远处,一座无名之山伫立。
那山并不高,也无风景名胜,只是寻常不过的一座小山,名声不显,山间却正好有一竹林。
沈乐爱竹,三年前路过此处,便住了下来,这一住便是三年。
这三年来,他用附近的农家倒也混个七八分熟。
平日得闲,便会坐上牛车在山下走动,或是在田间同劳作的农人闲聊,或同农家换些食材等物,或心血来潮,到村中的蒙学私塾客串下教书先生。
生活也算多姿多彩,平淡中透着怡然乐趣。
今日一早,他本在私塾教村中孩童读书,到了午间,他便打算回山上用膳小憩。恰好路过溪边,远远的便瞧见谢家的家旗,瞧着旗上那张扬,熟悉的家徽,往昔岁月涌上心头。
再细看车马队伍,浩浩荡荡,布满溪水岸边。
声势如此浩大,让人不禁怀疑这出行的莫不是谢家的家主,或是都城谢家的谢二大爷。
前者是他的死对头,后者却是当年一起上山爬树,下水捞鱼的“狐朋狗友”,但总归都是难得一见的故人。
都说年纪大了,便容易回忆往昔,怀念故人。
沈乐这会儿心情还算不错,便想着会一会故人。
若是“狐朋狗友”,正好他车上有鱼有酒,到时还能把酒言欢,闲聊些许。
当然,若是不幸碰上的是冤家对头,那也不错,许久未动嘴皮子,正好互怼一场,怼累了,这不还有酒菜备着,也是极好。
只是千算万算,“狐朋狗友”没见着,冤家对头也没有。
走近了,只见对岸车马正中,竟是两男一女的年轻面孔——陌生又熟悉。
细看去,正好对上临岸而立,目露好奇之色的谢云曦。
溪水清澈,波光凌凌。
少年面如皓月,身姿如松,静立杨柳树下,柳枝摇曳,轻拂少年冠发,本是九天仙人之姿,此刻却仪态随意,不见端方。
眨眨眼,定睛一瞧,少年一手拿着不知名状的食物,一手端着大碗,嘴里更是大口啃食,大口喝着碗中之物,脑袋则探着,目光彤彤,明亮如星辰。
这般谪仙似的少年,仪态却好似那“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绿林大汉。
不过,还别说,瞧着少年啃食的模样,沈乐竟觉他手上那黑黝黝的食物好似极为美味一般,不禁让人垂涎起来。
沈乐摸了摸下巴,饶有兴趣的看着少年。
只是瞧着瞧着,心中却生出几分熟悉感——极为微妙的熟悉感。
“这眉眼瞧着……特别是那双桃花眼,纵是无情也含春。”沈乐思索着,啧啧道:“这祸水似的双眸,还真是一代更比一代强,谢家哟,净出妖孽。”
沈乐并不认识谢云曦,但他的眉目,却像极了年轻时的谢朗。
当年的谢朗也是这般少年朗朗,一双桃花美目不知迷倒多少世家女郎。
不过,沈乐瞧着谢云曦那模样,眉目虽相似,但这气质姿态,他倒不认为这少年是谢朗的儿子。
众所周知,谢朗只有一嫡子,一嫡女。谢云曦的年龄太过稚嫩,年岁不符,且谢朗的嫡子也不大可能养成这般自由散漫的性子。
当然,最重要的事,谢朗的儿子可是沈乐看着出生的,虽数十年未见,但模样他却还记得十分清楚。
目光微移,落在一旁起身靠近溪水边的谢文清身上,同样多情的桃花美目,只是眼波流传间少了些洒脱风流,多了份沉稳儒雅。
沈乐见他缓步靠近岸边的少年,细不可查的将人护在身后,目光兼备着,正同他对视。
那姿态,没仪表,那模样——“没曾想,当年那小糯米团子,如今竟也长得如此这般……无趣了。”
呢喃着,话语嫌弃,但目光却极为柔和。沈乐无子,当年谢文清出生后,他亦当做自家的儿子一般。甚至还“威逼利诱”了谢齐同他一道,在一个夜不黑,风不高的晚上,偷摸进婴儿房,意图将他拐走充当自己的亲儿子。
可惜,事情败露,他和谢齐都被谢朗满院子的追打着,跑了整整一夜。
此时,沈乐看着谢文清,心生无限感慨,只是嘴上却道:“小文清长这么大了,啧啧啧,瞧着还真是和他爹一模一样,正是越长大越不可爱了呢。”
年轻时,沈乐可没少去谢家蹭吃、蹭喝、蹭书看。
待谢文清出生后,他便又多了蹭孩子这一项,而且还十分不良于行,时常把三四岁的小文清给逗弄哭,逼得谢朗总拿着扫帚追着他打。
那时的谢家,总是鸡飞狗跳,十分热闹。
可惜,到了谢文清七八岁时,他妻子病情恶化,为了照顾妻子,他也就很少再外出串门,也就没再见过七八岁以后的谢文清。
至于谢年华和谢云曦,十年前他们一个也就六岁,一个也就五岁,五岁的“谢云曦”还跟着他爹在边城。
沈乐猜出了谢文清的身份,再联系下谢家的子嗣和这排场,自然也能推测出谢年华和谢云曦的身份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