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54节</h1>
卫庄将册子从她手里取走,放在桌上,看着她:“你想知道什么?”
练月偏着头想了一下,道:“我其实不相信他是个污浊之人,只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自绝于狱中,难道他不担心,这样一来,所有人都会认为他是畏罪自尽么?”顿了顿,“我知道剑客们很爱护自己的名誉,甚至可以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而死,可他的死并不能维护他的名誉,只会毁了他的名誉,我一直纳闷这个。”她看向卫庄:“你知道这里边的原因么?”却没等他回答,而是先叹了口气,“估计你也不知道,我想这个问题,除了他自己,大约没人能回答。不过也不是很重要,天阙城的那个掌柜说得很对,无论如何,他已经死了。”
卫庄默了一下,道:“他入狱后想过要洗刷污名,直到后来,有人告诉他,他这场牢狱之灾的起因是天子看上了他的妻子。天子有没有明确授意人去做这件事他不知道,但最终的结果就是他入狱,他妻子被接到了宫里。当时他在卫国的家族因为这件事,在整个卫国都抬不起头来,师门名誉也因此受辱,而这件事又牵扯到了天子,断不可能再有真相了,他当时唯一的出路,便是死,他死了,这件事就尘埃落定了。”
练月之前多少知道一点,听他这么说,倒也不奇怪,她道:“所有事情都是这样,只要牵扯到天子,那就到头了,天子总不愿意为了一个臣子让自己的名誉受损,的确是别无选择。”顿了顿,纳闷道,“你怎么会知道的如此清楚,你是他朋友?”
他看着她,眼神坚定:“月娘,卫是我的国姓,庄是后来师父起的名,是希望我继续保持对剑的庄重和敬畏,我原本不叫卫庄,我姓韩名厥。”
练月的脑子轰隆一下,像被天雷炸了一样,变成了一片空白,在这片空白中,有一段话不知道从哪里跳了出来,在她耳边响起:“他不叫卫庄,他姓韩名厥字恒之,是卫国韩氏的宗室公子,云癸宗宗主琦兮的高足,曾经的天下第一剑,郑天子的卫安侯,风光无限,最后因自己的妻被自己的王看上,被人以强|奸|幼女的污名弄进死牢,累及家族和师门,最后不得不假死逃出,蜗居在这沛国小城,不见天日。”
她猛地从凳子上站起来,双手摁住了自己的脑子,有更多的东西随着这段话蹦了出来:“白练,你知道那种恨吗?隔着这么多年,我都知道他有多恨,你知道吗?不,你不知道,因为你一无所有,所以你从来不会恨。想象一下这样的恨,再想象一下他在这种恨里找你是为什么?我们顶顶大名的剑客,王姬公主都不放在眼里的人,为什么会看上你?你说我把你当玩物,那你就去找一个把你当人的人啊,如今这样,你告诉我,替身和玩物有区别吗?”
是萧珩,是断崖,有紫苏,有东音,还有一个白芷让她印象深刻,原来她心口的那两刀是自己弄的,那是澜山寺的断崖。
她为什么会到断崖去,是因为白芷。白芷给她服了软骨散。为什么白芷抓到了她,因为白芷跟她在清水巷交手时,在她身上洒了香粉,白芷寻着这个找到了她。
紫苏、东音、白芷和鹰扬,他们四个人在清水巷堵她。那是大年初二的下午,她提着篮子,篮子里放着裁好的布,那布是用来给自己的心上人裁衣服的,她的心上人去宗郑办事去了,她准备给他一个惊喜。
再往前想,是大年初一,那是她的婚礼,她和叶湛的婚礼。她为何跟叶湛认识,因为叶荻中毒了,是因为雪灵芝。她让叶湛跟她假成亲,为何她要叶湛跟她假成亲,因为她在天阙城遇到了她心上人的朋友,他朋友说,她心上人不喜欢送上门的,她心上人喜欢挑战,所以她决定人为的给他制造一些危机感。
她和他的初见,不是寺庙,而是在巷子里,夜色很暗,他嘲笑了她绿色的夜行衣。
只是一瞬间,她将所有的事情都想了起来。
认识他之后的和认识他之前的,统统都想了起来。
没有认识他之前,她一直一个人住,半夜起来做饭是常事,做完之后,第二天早上将东西都分给左邻右舍。蔡大娘是过来人,知道她孤单,想给她找个伴,可她老人家介绍的那些她都看不上,所以后来遇到了他。她看见他第一眼就喜欢了,很喜欢很喜欢那种。她从没有这么喜欢过一个人,她喜欢过萧珩,可那点喜欢不及这种喜欢的一成。他说话也喜欢,不说话也喜欢,笑也喜欢,不笑也喜欢,就连他的冷漠和无情都喜欢。她怎么会那么喜欢他,她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这么喜欢他,大约就是命吧。
可最后,萧珩告诉她,她只是一个替身。
她死的那一刻还在想,她死了,他会不会感觉到疼,要是会就好了。替身用久了,难道不会不舍吗?
眼泪啪嗒啪嗒像珠子似的,一颗接着一颗落在地上,她双手抱着自己的头蹲了下去。
卫庄坐在那里,静静的看着她,她似乎马上就要缩成一团,从地下遁走,逃开他了。
卫庄没有上前抱她,也没有说话,因为他知道此刻她不需要任何人,也不需要任何话。
他站起来,打开门,走出去,又替她关上了门。
卫庄走后,练月抱着头想了一会儿,过去三年的记忆在她脑子里左冲右突,她觉得头疼,越想越疼,她有些喘不过气来,她想她现在不能跟他待在同一个地方,她必须离开这,找个地方好好静一静。
她收拾了一下东西,下楼,牵马,出城。
城外是一望无际的稻田,有稻花千里,她牵着马,走在太阳下,走在乡间的小路上,突然就觉得好多了。
这才刚过完大暑没几天,天气正热,她没走几步就全身开始往外冒汗,一会儿身上就湿透了。
后来她在路上碰见一个赶车进城的瓜农,车斗里是全是花皮西瓜,西瓜上面做了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
练月将瓜农叫停,从荷包里摸出一块碎银子,给了瓜农,换了他的斗笠来带。瓜农千恩万谢快马加鞭的走了,生怕她反悔了似的。
练月将斗笠带在头顶,继续牵着马往前走,走累了,她就将马拴在田间地头的树上,自己坐在树根上啃干粮。
田间没有一丝风,她拿斗笠当扇子,扇了一会儿,想靠在树根上眯一会儿,只是一旦停下来,就无可避免的要去想事情。
其实也没想什么新东西,来来回回还是那些事。
想在太平城的种种,想她在安陵城的种种。
现在已经没有最初的疼痛和伤心了,估计已经过了那个劲,她能很平静的去思考这一切了。
第七十二章
原来他就是韩厥, 原来是他, 竟然是他,真不可思议。
原以为韩厥只对剑有领悟, 对女人没有这么多手段,现在想一想,怎么可能。
任何领域的第一, 都不是只靠毅力或者努力就能达到的, 这里边一定有天分。天分说白了就是某种智慧,智慧这种东西是融会贯通的,他怎么可能只对剑有领悟, 而在其他方便一窍不通呢?更何况,一个在庙堂和江湖两道同混的人,逢场作戏是家常便饭,怎么会不解风情?男女的风情他都解, 区别只是他愿接还是不愿接。
不愿意不代表不会。
她认识他的时候,他是卫庄。她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就知道他对女人有一手, 只是已经懒得花心思在女人身上。现在想想,自己的判断真是神准。
她怎么会如此倒霉, 遇到这样强劲的对手。她没他见识多,没他经历多, 没他年纪大,又打不过他,自认为在萧珩那学了一点风花雪月的手段, 结果照样玩不过他。她只能庆幸他对她多少有点情意,否则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真后悔没把那九万两银子揣到身上,那样跑了也算携款潜逃,现在呢,除了身上揣了几十两银子之外,什么都没落着。而且她走了这么久,也不见他来追,一点不怕她想不开,一点不怕她不回头。
现在想想,他近来的姿态如此低,不过是因为歉疚罢了。他大约是知道了什么,所以一见面就跟她解释,他没有将她看作替身,一见面就说爱她。
当然,她相信他的确爱她,也相信他的确没将她当慧娘的替身用。
不是因为他说过慧娘害他入狱,他没有留恋,而是知道他是个骄傲的人,找替身这事,如此下流,他肯定不屑做。
她当时在断崖上相信萧珩的话,也全是因为被逼到了生死关头,一步之外就是断崖,再加上骤然跳出他韩厥的身份,她被这个给震懵了,从而失去了冷静,也失去了判断,相信了萧珩的鬼话。
练月摸了摸心口,倘若自己当时尚存一丝理智,都不会对自己下这么狠的手,导致现在胸口还时不时的蹦出游丝般的疼痛。
不过算因祸得福,萧珩终究松口答应放了她。
练月抬头去看那条热腾腾的乡间路,笔直的土路上没有任何行人,两侧的稻田耷拉着头,仿佛被烈日烤得失去了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