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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勾了勾唇,眉眼间的冷郁散去,竟是无边的魅惑动人。
“是啊。”
“我们怎么能不管他呢。”
作者有话要说:小周:嗯,不能不管,所以准备抛尸(微笑jpg
小林:555555笙笙救我
笙笙:……不是笙笙,笙笙没有,笙笙什么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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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
沈斯给林光启预订好了酒店, 将酒店信息和位置发到他手机上,半天没得到回复。
此时有人来敲他办公室的大门。
“sion,温总在找你。”
沈斯一顿, 忙起身道:“这就来。”
温世礼那边还等着他去对行程, 没想到被林光启耽误了。
他差点忘了。
温世礼在办公室里久等沈斯不来,正被几个秘书簇拥着去开始下一个会议, 却在走廊上看见沈斯急匆匆从走廊另一端迎面而来。
“温总。”
此时正是落日十分,晚霞被夕阳染红,橙红的光将每个人脸上都映出了恍惚温暖的色彩。
温世礼脚步没停, 淡淡瞥了沈斯一眼。“你迟到了。”
沈斯心头一紧, 立刻道歉:“抱歉,因为突然接到林少的电话,他……”
“林光启?”温世礼顿足,他身后的人也都跟着停了下来。
“他到国内了?”
不得不说,温世礼不仅在商场上很有一套, 猜度人心更是神准。
从晓得温笙回国开始,温世礼就知道林光启总有忍不住要去找她的那一天。不过,温笙回国已经快一个月了,他现在才动作,有点慢了。
沈斯清楚自己不可能在温世礼眼皮子底下说谎, 对这件事他也完全没有要隐瞒的意思。“是。他去了s市,但是去之前忘了订酒店, 让我帮他预订。”
顿了顿, 沈斯补充:“他是为了温笙小姐才去的。”
温世礼闻言,微挑了眉头望向身旁窗外的落日。半晌,他忽而点了点头。“嗯,虽然动作慢了些, 但看起来他对笙笙还是很上心的。”
“可是小姐她……”
“她怎么样?”
沈斯本想再说些什么,但温世礼好像已经知道他是站在温笙那边的人。
他打断了沈斯,没给他说更多他不喜欢听的话的机会。
“她是我的女儿,她的婚姻自然由我来做主。”温世礼冷声地问:“我回国的行程,你定好了没有。”
沈斯对上他眸中冷硬的固执,怔了怔,低下头去的时候,他眉间几不可察地皱了皱。“已经定好了。周末晚上八点的飞机。”
“嗯。”温世礼挥挥手,“你去忙吧。”抬脚继续朝着会议室走去。
沈斯回到办公室,突然觉得很疲累。
他跟在温世礼身边这么多年,得到了许多名利与财富,但对温世礼冷如冰块一般的行事作风,他却始终没能完全习惯和接受。
尤其,在和温笙认识之后。
他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像温世礼那样的人会有一个和他个性完全相反的女儿。
这简直不可思议。
想到温笙,沈斯觉得自己有必要给温笙提个醒。
彼时的s市已经凌晨了。
沈斯听见电话里传来温笙略显疲惫的声音,他才发现自己似乎挑了个并不恰当的时机。
“抱歉,我是不是吵醒你了?”
“没事,我还没睡。”
“你还没睡?”
“嗯。”
沈斯不如温世礼那么善于猜测人心,但只联合着这几个小时里所发生的事情,还有此时温笙乏累的声调,他不难猜到,“林少是不是已经去找你了?”
周驭出门去安顿林光启,温笙以为他很快就会回来,可他已经出去快三个小时了,温笙却连一个电话都没等到。
她在客厅里等得腰酸,才打算到房间里躺一下,沈斯的电话就过来了。
一听见沈斯这样问话,温笙又立即从床上坐起,蹙眉问:“你知道他来了?”
沈斯嗯了一声,“几个小时前接到的电话,他让我帮他订酒店,我才晓得他过去找你了。”
他揉了揉额角:“他竟然没回酒店去休息就直接去找你,也是够迫不及待的。”
林光启做事向来如此,出人意料又有些浮躁。
温笙只要一想到他刚才进门来的姿势,便觉得头皮发紧,不愿说话。
许久没听得她回答,电话那头的沈斯试探着问:“周驭…也看见他了?”
何止是看见。
', ' ')('简直是剑拔弩张。
如果刚才她再晚一分钟把他们请出去,说不定她这个房子里就要见血了……等等——
温笙突然想到了什么,急声问:“你说,你给林光启订了酒店?”
沈斯答:“嗯,按照他的要求,五星级套房,有大浴室,带落地窗能看夜景。他难道现在还没到酒店给你发照片吗?”
温笙闻言,匆忙道:“我先挂了,一会儿再跟你说。”
她急切地挂断电话,匆匆给周驭拨过去。
电话通了,但一直没人接。
温笙又尝试了一下微信语音,这次是直接打不通。
无奈,她只好给林光启打。
林光启也是一样的情况,通了没人接。
奇了怪,这两个人到底在干什么,怎么一直不接电话?
他们出门之前,温笙明明已经和周驭说好,林光启是无论如何都是林氏集团的继承人,他身份不轻,不可以随便怠慢。更何况,不管他究竟有些什么过分的举动,但到底是没伤害过温笙的。
所以,他们还是需要保持一些基本的礼貌。
‘我和他之间什么都没有,你相信我。不管他跟你说了什么,等你回来,我都可以一五一十解释给你听。’
时间来不及,温笙没有机会解释更多了。
幸好周驭听罢,只深深地望着她。
他仍旧什么都没问,但温笙看见他眼中软下来的阴沉,以为他已经理解了。
她让他送林光启出去安顿,却没想到竟然去了这么久。
现在这两个人都不接电话,温笙开始担心,他们不会在路上出了什么事吧?
两个小时前,周驭带着林光启到了他位于市中心的高级公寓。
周驭在路上想了许久,这个人既然敢跟着他找上门,必然不会像他表面上那么好对付。如果随意将他扔在一边,说不定他半夜还是会摸到温笙那里去。
但温笙说让他好好安顿这位大少爷,还说他的身份是不能被随意对待的,那他就得让他好生待着。
市中心这套公寓,位置好,户型好,装修好。自三年前买下了这里,周驭就没再打开过这里的门。
如今这套房子的市价,想来是十分符合这位大少爷的身份了。
周驭安排了人每周一人上门来替他打扫卫生,顺便还留下了一张卡,让他随便花,力求将“好好对待”这条标准贯彻到底。
然而就在他要走的时候,林光启却问他,“你难道不住这里?”
周驭闻言轻蔑一笑,“温笙还在等我,我怎么会在这里久留。”
这话不知刺激了林光启哪根神经,他顿了一瞬,紧接着便瞪起眼睛,“你们两个人无名无分,怎么能住在一起?”
林光启作痛心疾首状严厉指责:“中国可是有句老话,男女授受不亲。你这样、你这样……会坏了温笙的名声!”
这种陈词滥调竟然能从这么一个洋派的憨少爷嘴里说出来,周驭嗤笑一声,愈发不将他放在眼里了。
“呵。”
抬脚正准备走,林光启却又大喊一声——
“周驭!我要和你公平竞争!”
周驭:“?”
“争什么?”
“当然是温笙!”
周驭回过身来,看头顶上的水晶灯将他略显苍白的脸映照得更加精致阴沉。
林光启看着他,眉头顿时皱紧。
难怪温笙喜欢他——这人真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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