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两个人在一起生活就是已经习惯了对方在自己生活里扮演的角色,哪怕那个人浑身都是缺点,多得就像是山里的野狗身上的虱子一样。二叔三十岁的时候娶了一个文化水平只有小学程度的媳妇,不说我二娘家世是否显赫,就拿我二叔可以写一手拿得出手的好字和见识不低的谈吐来说,我二娘和二叔之间就不是一个量级,但是这样两个人就是鬼使神差地走到了一起,虽说逃不了老一辈的包办婚姻,哪怕现在这个时代,二叔仍然没有逃脱那个噩梦,或许他博览群书而憧憬的美好生活已经在现实的压迫和爷爷奶奶的催促下和我的梦想一样化为泡影。
但是现在二叔和二娘依旧很幸福,偶尔会小打小闹,但我认为那都是生活的调味剂,只让他们更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一双儿女膝下欢乐,这是很多人都羡慕的生活,包括我在内。
二叔其实还教会了我一样东西,那就是认命,现在我已经认了,只是仍然不太想放手。试想,有谁可以真真正正洒洒脱脱地放弃那些已经在手里牢牢抓紧的东西,这和破门而入当那强盗有什么区别?
这些我只能独自承受,无人可以诉说。并不是没有这样值得信任的对象,但是有些东西一说出口就变味了,我不想我的朋友们觉得我是一个懦弱不堪的人,这样会让我觉得自己很没用。哪怕上次在潘晓涵他们宿舍洗澡,我也要压抑着自己的哭声,或许我的潜意识里的大男子主义就认为男人就只是一种只能流血不能流泪的生物吧。
一个人想东西最容易钻牛角尖,然后就出不来,难过的时候只会越来越难过,愤怒的时候也只会越来越愤怒。现在的我就是陷入了这样一个死循环里,谢顶坤和罗少荣丑恶的嘴脸一直在我脑子里转啊转的,我仿佛就已经看见罗少荣提着大砍刀劫持了马潇潇,而谢顶坤还在一旁幸灾乐祸。
下课的时候老徐自己离开了教室,忽然潘果果起了玩心,故意碰了我一下。这个时候的我和火药桶没什么区别,只是一瞬间的事,藏在我灵魂深处的野性在潘果果的碰撞下一触即发。潘果果本能的叫出声来。
倏地,我感觉全身的肌肉在那一刻前所未有的戒备起来,甚至是双手都已经不受控制地握紧了拳头。我看不到我的表情在那一刻究竟是有多么狰狞,但是从潘果果瑟缩惊恐的眼神里我就可以知到当时我是有多么可怕和陌生。
不知道我是哪儿来的控制力没有一巴掌扇在潘果果脸上,那一刻杀气凌人的唐默让我自己都觉得陌生,就好像化作麒麟魔的聂风,六亲不认,十恶不赦。
我在一瞬间冷静下来,诧异地望了一眼潘果果,巨大的动静惊扰了潘晓涵等人,瞬间,一束束目光齐刷刷地向我射来。那一刻有多么尴尬和无地自容只有我自己知道,深藏在灵魂内的另一个更加懦弱的唐默占据了这具残缺的躯壳的主导权,夺门而出在厕所的水龙头里冲了三分钟,当冰冷刺骨的寒意将我侵蚀到麻木,窗外唰唰雨声渐渐模糊,我抬起头,木然地望着窗户里反射出的那个满脸是水的身影,满脸湿透,可以看到雨水顺着脸颊往下,钻到胸口,那是我心脏的位置,那里藏着最真实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