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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我们曾经都是小王子(2 / 2)

我真是自私啊!

qq有个新的好友请求,是马潇潇。

她是从哪儿得来的我的qq号呢?我选择了同意。一个美女加我,我为什么不同意,尽管我知道我们没可能,但这并不妨碍我做屌丝傍上小富婆的美梦。我不知道从哪儿来的恶趣味,把马潇潇的备注改成了“小富婆”。我本以为我同意过后会和马潇潇来一个“彻夜长谈”,也算是我心里的一点被杨伟和聂小倩要一起吃饭所带来的恶感之后而产生的报复性心理吧,总想要通过一些方式开证明我唐默有的是人喜欢,并不缺你聂小倩一个。

即使聂小倩根本不可能知道。

等了十几分钟吧,马潇潇并没有发过来任何一条消息,哪怕是一个标点符号。她可能是睡了吧,我习惯性地打开了微博,新粉丝“火箭少女爱鸡蛋”给我私信留言了。

“唐默,你怎么能够这样。你不再是我认识的那个唐默了,唐默,我对你很失望,很失望,非常失望……”

你到底是谁?

男人的第七感告诉我,她是马潇潇。

你是马潇潇就是马潇潇吧,无所谓了。我的谎言伤害到你了是吧,真好,我可以有力量伤害一个如此惊艳的女孩。

其实,如果可以的话,我不愿意伤害你的,马潇潇,如果你能够听见我的心声的话。

我出神地望着手机屏幕,热气扑在屏幕上凝结成水珠,手指触摸着不太灵敏。一股无名的怒火从身体里烧起来,有时候我就是这样莫名其妙地感到愤怒,想要摧毁我身边的一切。

屏幕的不灵敏就是一个引子,让我愤怒的引子,可偏偏我不能对谁发泄,只能这样闷着,闷着……

谁不想像小王子一样永远也长不大呢,居住在自己的小星球上,有一朵美丽的花爱着他,他可以抱着一张画着盒子的画说里面有一只绵羊。可以游历数不清的星星,去见识没有臣民的国王,见识一边喝酒一边悔恨过去的酒鬼,还有第一个数清楚星星到底有多少颗的商人,最重要的是,他每天可以一直看到夕阳,如果他愿意的话,只需要一条小凳子。

也许我们曾经都是小王子,只是我错过了狐狸。只是我在不情愿之中长大了,变得越来越讨厌,可我还是要在热烈的阳光下微笑着,让自己看起来很快乐。

我曾经凶狠决厉挥舞着匕首伤害爱我的人,看着他们伤痕累累,而我双手沾满鲜血狂笑。

我的脑子里是谢顶昆那个混蛋,我啊,只能这样谩骂,发泄我的怒火,像个懦夫。我把我所遭遇的一切写在文字里,我怕如果我不发泄出来,某一天达到了我所能够承受的临界点的时候,我会失控。

微博头条文章里多了一篇我的自白书,反正没人会看。对我来说,微博就像是一个树洞,我在里面疯狂着,肆无忌惮着。疯狂而又偏执,不为娱乐明星的黑料而疯狂,为我可以自由自在而偏执。

夜色浓郁而粘稠,像是可以触摸着,随手一抓就是一把,冰冷刺入骨髓,从指缝之间流淌着,像是有一双手要将我往黑暗里拉扯,我就这样放开了自己,慢慢地融入了无边的夜色。

有时候我在想,是否人在黑暗里待久了,就连血液和心脏也会变成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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