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1 / 2)

<h1>第十一章</h1>

五月初八,晴,有微风。宜婚嫁。

跟路家颇有交情的那位老神棍测算了一下,在一溜儿期待的眼神中,将迎亲的吉时定在了九点二十二。

因着T市向来有闹婚的传统,新郎从门前就开始受到新娘娘家各路亲戚的刁难,越是闹得欢,越是显得新娘子得全家子的看重,婚后是有人撑腰的。

因此到见到新娘子,能顺利将她接出门,又要花去不少时间。

谢家嫡支除了谢清欢没旁人,能拿出手的几个远亲都是书生,实力全是战五渣。所以这闹婚的大任就交给了道格拉斯家。

从路家那边确定了婚期,道格拉斯家就在积极准备这事儿,摩拳擦掌地准备在新家主临出门的日子里给路家一个震慑。

道格拉斯家一贯的德行路子允再清楚不过,他们的处事风格路家上下也都有底,因此对这门内的考验十分重视,婚期一定,立刻从亲戚里边挑选了一批文武双全,活泼好动的子侄出来,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图集特训,务求一举制敌,方便路子允快很准地抢出新娘子。

专门为这事儿来T市的阿依莲又怎么可能掉以轻心,让路子允轻易如愿呢。半月湾豪宅的运动场地让她占了,发狠练兵,呼喝之间杀气腾腾的,不知道的还以为跟谁结下了杀父之仇呢。

唯一的好友即将大婚,萧朗月果断地挪出了半个月的档期,在谢清欢身边逗趣解闷,生怕她事到临头婚前焦虑。

偶然一次去运动场看了一眼,顿时惊呆了,这阵势哪儿是闹婚啊,一个不小心,路子允当场就得废了吧?不是她有意看轻路家七爷,实在是路七爷也是个书生款儿,身量虽高,但体型偏瘦。而阿依莲训练的这些人,都是穿衣显瘦但内里精悍的人,闹婚的时候人多手杂的,若是有个万一,欢欢怎么办?

这么一想,萧朗月赶紧去跟谢十三说了这事儿。

她是看出来了,这道格拉斯家的人啊,就是的不安定因素。欢欢是道格拉斯家当初濒临灭族又奇迹般恢复之后的第一个混血家主,且在她之前,道格拉斯家压根儿就没有与别家通婚联姻的前例,谁知道这表面上瞧着对欢欢恭敬礼让的道格拉斯家众人,暗地里是做的什么打算?

只要萧朗月的记忆没有完全崩毁,她就不可能知道自己是谢清欢的‘影’这个身份,也不会知道她存在的全部意义就是谢清欢。对于掌握着这个秘密的道格拉斯家,她是没有归属感的。

甚至于,见到阿依莲,她的心中有十分微妙的排斥,见到谢清欢跟她始终客气,并不亲近之后才稍稍放下戒心。

如今提谢清欢打点半月湾豪宅内外的是身为管家的谢彦,萧朗月不到万不得已,关于谢清欢的任何事,都不会优先去找他。再怎么说,谢彦也是道格拉斯家出来的,她信不过他。

谢十三就不一样,他是谢家的忠实拥趸,会将谢清欢放在第一位考虑。

谢彦也知道道格拉斯家行事向来打眼,萧朗月跟谢十三面上没表现出来,但言语与处事之间的忌惮却是瞒不了人的。萧朗月不来找他,他也乐得清闲,阿依莲在道格拉斯家的名声仅次于已故的玛格丽特,也是出了名的面冷心冷,让他去面对她,还真有点怵着慌。

谢十三听了萧朗月的话,也觉得是这么个理——路家姑爷在商场上确实是能为不小,但到底是个斯文人,若是擦着碰着,还不是得咱家小姐照顾着,不好,十分不好。

趁着饭后那一忽儿的功夫,谢十三跟阿依莲进行了友好会晤,开门见山地表达了自己的意思:所谓婚姻,乃是结两姓之好,不是结怨,也不是成仇。所以这闹婚就是个表面的形式工程,表明咱家有人。这意思表达到了就行了,毕竟往后过日子是人家小两口的事儿,别太过了。

阿依莲脸上照旧没有表情,盯着谢十三冷冷问道:“这是路家的意思还是小姐的意思?”

谢十三脸色一僵:“这……”

“先生,你这样越俎代庖,嗯,是这个词没错吧?小姐她知道吗?”阿依莲略微挑眉,眼中有些嘲讽,“路先生是小姐挑中的人,他没你想的那么脆。”

谢十三当然知道路子允没那么脆,这不是担心有个万一吗?华国嫁女向来是不大为难姑爷,且还要对姑爷好些,免得他对自家姑娘不好。阿依莲显然没有这个念头,她琢磨的八成是连这点儿考验都通不过,自保能力尚且有问题,若有什么事,小姐还能指望他?

文化差异。谢十三梗着一口气,看阿依莲施施然离开,接着去练那些野蛮人。

所以说这事儿全交给谢家来办多好,就没有这些个矛盾了,不过,阿依莲的话还是提醒了他,说到底要结婚的是谢清欢,要跟路子允过日子的也是谢清欢,他们这些手底下的人,干着急也是白搭,还不如直接去问谢清欢的意思。

虽然已经在这个时空生存了两年多了,但谢清欢对有些风俗还是不甚了解,听说了闹婚这个传统之后就特意打听过,大抵跟大雍那边姑娘出门子的时候那一套流程差不离,差别是力度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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