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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我光脚的不怕穿鞋的(1 / 2)

('“……”林可可假装温柔的脸瞬间裂开。

王秀君和林志锋听不懂林云初说的话,林可可却是听明白了。

这死女人在骂她白莲花。

“我同意回乡下去。”在林可可准备发挥的时候,林云初再次开口。

这一开口,让林可可惊了。

上辈子林云初死活都不下乡,这辈子却松口了。

王秀君先是惊了,而后露出满意的微笑。

看来,多骂骂是有效果的!

王秀君裸露、直白的表情让林云初冷笑不已。

真正的过河拆桥,就是她这样的!

以前她觉得林可可养不活的时候,她将她视为珍宝。

现在林可可长大了,她觉得还是自己女儿亲,觉得通过自己已经完全确定了和司家的联姻,立马对她这个棋子弃如敝履。

书中,王秀君一直想将林云初赶回乡下,林云初却怎么都不回,一定要抢男主,最后落了个流落街头、被人蹂躏至死的结局。

现在,林云初换成了她,这狗屁剧情她坚决不走。

她肯定要离开这里。

远离男女主角,远离这对奇葩的养父母,远离所有的不幸。

“不过我有两个条件,第一,我还得在这呆一周,参加燕子的婚礼。第二,你得把我那一千三百六十块钱还给我。

“你一千三百六十块钱,你怎么不去抢?”王秀君声音尖锐地问。

这个年代的工资三四十块一个月,林云初张口就要,不是六十块,不是三百块,是一千三百六十块。

王秀君脸色沉黑沉黑,开始声音尖锐地数落林云初,“这些年,你吃我的,穿我的,用我的,霸占着原本我女儿享有的一切。你不感恩也就算了,不仅想害死可可,还想讹我的钱!一千三百六十块,你开得了口!”

林云初自然知道这个金额在这个年代,属于巨额性款项。

但这本来就是原主的钱。

“我把你养这么大,这些年让你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最后还变成是我的不是!早知道我就养条狗!白眼狼都比你有良心!”王秀君越想越气。

林云初翻了一个白眼给她。

她是真想养她吗?

不是的!

是她自己心存歹念,林可可一出生就奄奄一息,她觉得根本养不大,偏偏自己生产伤了身体,生不了二胎,便趁着自己在医院工作的便利性,故意把她和林可可换掉,后来看到林可可被她亲生父母养得很好、又不要脸地把林可可要回来。

林可可回来后,她一直担心司家只要她做儿媳妇,不要林可可,开始对她态度冷漠,千方百计地想赶她走。

“当初,我参加工作的钱,一早就说好,不是你的,是你给我存着的。还有我救人的钱,你也说,给我存着的。”林云初不急着和她争辩,不紧不慢地道。

原主刚参加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三十块,一年三百六十块。

司家给了她一千块,一起一千三百六十块。

王秀君心梗,眉头皱得凶神恶煞。

林云初小眉头微微一皱,道,“您不给也没关系,我直接去问司家要吧。当初他们承诺谁救人,就给一千块感谢费。这感谢费,我拿不到,只能重新再找他们拿一次。反正,我和司家现在是没缘分了。”

王秀君感觉喉咙被扼住,道,“你敢!”

“您都说了,我这种白眼狼丢人现眼,龌龊不要脸。不要脸的人会怕啥?再说,我光脚还怕穿鞋的?”

林云初反问,一副烂罐子烂摔的模样。

“……妈。”

王秀君还没说话,林可可急了。

林云初若真将这事闹到司家去,那丢脸的就是他们林家,司家会觉得他们林家人品不好,贪了林云初的钱。

且之前救人的是林云初,因为她救人,司家才把婚事提上日程,她这一去闹,婚事黄掉都有可能。

林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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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 '')('能想到这些,王秀君自然也想到了。

“你!”王秀君脸青红轮回变化,最后忍住了自己的脾气,咬牙切齿的道,“钱我给你!这些天在家里给我安静的呆着!”

话落音后,王秀君走进自己房间,打开保险箱,好似割肉一样,从箱子里拿出一千三百六十块。m.

几乎是用扔扫把一样的动作把这些钱扔给林云初的。

林云初不在意她的态度。

和态度相比,到手的票子才最重要。

林家没什么好人。

王秀君自私自利,心肠歹毒。

林志峰看着是个老好人,实际……

林可可更是一朵黑心小白脸。

她现在风评被害,环境形势恶劣。

想要和他们对抗,她得苟着,而后徐徐图之。

苟着之前,有一件事无论怎么搞都没错。

那就是搞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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