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的也太惨了,婚前被人奸污得了花柳病,男人嫌弃,外面找了个小的结婚,还不算重婚?婚前得了花柳病竟然可以宣定婚姻无效?这去哪说理。”
不怪他不理解,五零版婚姻法就是这么的落后,今年初新施行的婚姻法虽然在字面上去掉了花柳病等禁止结婚的疾病种类,但定义笼统,好多地方仍把婚前得了这种疾病作为宣定婚姻无效的证据。
司法进步不会一蹴而就,取消强制婚检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她想通过这样的案例来让人们认识到缔结婚姻是双方的自由决定,公权力应该从这样的私人领域退出。
绮芳感慨完,抬头一看金镰侃,从他那双比平时要亮两度的眼睛里,对这个男人有了个新认识——此君极度偏爱狗血故事。
撇撇嘴开口道:“不光花柳病禁止结婚,精神病没治愈的也不让结。”
“……不让结就不让结,你看着我说是几个意思?”某人不乐意。
“你想多了。”绮芳憋笑,低头继续写。
小金想了一会,推了推绮芳胳膊,凑过头问她,“你写这个有人给你发表吗?”
“当然,报纸都抢着登,千字给我十块。”
“还不少呢,够买好几斤猪肉了。”小金手拄着下巴,歪着脑袋打量认真写字的绮芳,早前听余家人说过,余绮芳对法律什么的感兴趣,他听后没在意。人确实要多接触才能了解,故事写得确实不错,没想到小瓷瓶肚子不空,真有些真才实学。
“我有个建议。”小金开口。
绮芳放下笔,心说给你普普法也不是不可以。
“我发现我们俩还挺合拍的。”
绮芳点点头,普法这事还真只有我能干,这也是我提出跟你做朋友的原因。
绮芳心里合计,先从哪部法律开学好呢?刑法目的太明显,要不先学婚姻法吧,现在这版统共就那么几十条,热爱狗血故事的应该爱学婚姻法。
“现在刊号不算好弄,但是我想弄也能弄个靠挂在出版社旗下的刊号,咱们合伙弄个刊物怎么样?专门写那种,嗯……有钱乱搞男女关系,万元户命丧长途货车,还有……新婚三个月,我发现我老婆是当年我妈送养给别人的亲妹妹,肯定特别好卖,三虎平时最爱看这种。”金镰侃越说越觉得这个主意好,双眼放光,挣钱都没这么兴奋。
绮芳:“……”其实是你爱看吧。
不知道的听你这么说,还以为这个世界的《知音》是你办的呢?
“别耽误我写东西,快走开。”这人庸俗得没法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