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吃葱。”李月松说。
“麻烦。”叶思存说着把葱和香菜放回了塑料袋。
“你之前跟卓石同居那么久,是住这里吗?”天霸带着李月松参观屋子。
“都说了不是同居了。”叶思存强调。
“住在一起还不算同居啊?”语气中别扭分明。
闻着这明显的醋味,叶思存窃笑,说:“早就换了,这房子是我重新租的。”
“那我住这间。”李月松已经选好了自己的房间。
叶思存收入稳定之后,租了这套屋子,两室一厅,为的是如果有朋友过来,可以有个自己的房间。可是现在有点后悔了,就应该租个一室一厅的,如果朋友来了,就让他住宾馆。可是转念一想,就算只有一间,李月松也会睡在沙发上。
不过不着急,有的是时间。不管是来硬的还是来软的,总能把想吃的吃到。
第13章
叶思存在没戏拍的日子里,就喜欢研究点吃的。经过这几年的研究和磨练,已经能很快做几道美味小菜。
爆炒鸡腿块、蒜蓉油麦菜、毛豆炒肉末、山药红枣排骨汤,四道菜几乎是同时上桌。李月松随便尝了一块鸡腿块,肉质鲜嫩,酱香浓郁。他有点难以置信,说:“你居然会做菜?”
“什么叫‘居然’?”叶思存说着给李月松盛了一碗饭。
“之前卓石说你不会做饭,你们住一起的时候,都是他在做饭。”李月松说着狼吞虎咽起来。
原来李月松也是从卓石那里打听叶思存的消息,两个人就这样没见面,去了解彼此的生活,持续了这么多年。
叶思存回忆了一下,感觉跟卓石住在一起是很久远的事了,嚼着饭菜含糊不清地说:“那会儿是他做饭,不过他走了我没得吃,就自己做了。”
“哦哦哦。”李月松用筷子夹毛豆,豆夹起来就掉。
叶思存看不下去,拿了个汤匙给他,问:“你不是用左手拿筷子吗?怎么换右手了?”记得高中的时候,李月松是左利手。
李月松什么都没说,用汤匙挖了些毛豆肉末放进饭碗里,肉末煸出的油浸在脆嫩的毛豆上,拌饭特别好吃。
“不会是你爸妈逼着你改的吧?”叶思存带着怒意,现在在他心里,李月松的爸妈就是大坏人。
“没有,就用右手习惯了。”李月松说。
叶思存没多问,而是说:“你在我这里,可以随便用左手。”
“嗯。”李月松轻轻回应了一声,大口嚼着米饭。
路上奔波了十几个小时,现在天已经蒙蒙亮了。两个人胃口都很好,做的菜一点没剩,米饭也全吃完了。
看着一桌的空盘子,叶思存忍不住笑起来。
如果不是因为李月松来了,叶思存估计刚刚一进屋就抱着天霸睡了。身体很累,但是他现在想的居然不是赶紧去睡觉,而是去把碗筷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