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珩草率的冲了个热水澡,便披着酒店的浴袍回到了床上。
先别睡,你头发还是湿的。江知禺怕他的小身子骨又感冒,硬是把沈珩又从床上抱了起来,让他坐在自己腿上,从抽屉里拿出了吹风机,动作轻柔的给他吹头发。
这种事情他从来都没做过,以往都觉得腻歪,恶心,这时候给沈珩吹着,他心情竟然出奇的平和,不仅不烦,甚至还生出了点温馨的感觉。
给沈珩吹完头发,他把人放回床上,自己也去洗了个澡,出浴室的时候,沈珩已经把室内的灯关上了,只有床头的一盏小夜灯是常亮着关不掉的。
江知禺在床的另一边躺下,看沈珩闭着眼睛,呼吸平缓地,应该是睡着了,便把他往怀里揽了揽。
昏暗的橘色灯光温柔,江知禺近距离地看着沈珩的模样,连脸上细小的绒毛都能看的清楚,他亲了亲沈珩的脸,又慢慢吻上他的嘴唇。
沈珩被他吵醒了,睁着迷迷糊糊的眼睛看他,迷茫的眼神看得江知禺心口一跳,被撩拨的有些难耐。
他低头轻轻啃咬着沈珩的颈侧,在上面留下细细密密的牙印,沈珩轻哼一声,伸手捂住肩颈的位置,闭着眼睛不看他。
宝贝。江知禺手法轻柔的抚着沈珩的腰,在他耳边低声呢喃,语调暧昧低沉:不做吗?
沈珩翻了个身,用后背对着他,一个明显的拒绝姿态。
那好吧,晚安。
谁让自己做错了呢。
江知禺轻轻吻上沈珩的耳垂,随后从身后搂住他,胸口抵着沈珩的后背,能够清晰的感觉到沈珩蝴蝶骨的形状。
你太瘦了。他也有了点困意,语调慵懒的嘟囔道:回去之后我让向意找几个专业营养师给你补补。
他将下巴抵在沈珩的肩窝,感受着怀里人身上的温度,就这这个亲密的姿势睡了过去。
沈珩却没再睡着,江知禺身上很热,这样主动亲密的贴着他让他一时不太习惯。
他在漆黑的房间内发呆,耳边是江知禺轻轻地呼吸声。
大概是两人现在同居的时间长了,所以矛盾也一而再再而三的爆发了出来。
没有什么样的感情是经得住这样多次摧毁的。
沈珩想。
回到京城后,过一阵还是从江知禺那里搬出去吧。
第11章
沈珩这一夜都睡得半梦半醒的,后脑勺被磕到的地方一直隐隐作痛,扰得他也不怎么安稳。
第二天闹钟还没响他便醒了过来,身后江知禺还维持着昨夜睡前搂着他的动作,沈珩的一边手臂有些麻,他动了动身体想要从床上坐起来,环在他胸口的那只手臂就收得更紧了些。
江知禺的动作是睡梦里无意识的,犹如他一贯的强势,沈珩转身轻轻推他,直到看见江知禺睁了眼睛,才小声说:你松手,我要去上班了。
嗯?江知禺这会才清醒过来,他翻了个身,松开箍住沈珩的臂弯,嗓音带着清晨特有的嘶哑:什么时候回来?
昨天他在查沈珩的开房记录时就知道他订的是两天,但他已经早早在心里做好了今晚就带沈珩回家的打算。
这破地儿他一晚都不想多住,更何况那个姓秦的也在,沈珩今天工作就能结束,当然也得和他一起回去。
不知道。沈珩弯腰爬下床,身上那件宽松的丝绸浴袍腰带松垮,露出了胸口一小片雪白的肌肤。
江知禺淡淡别开眼神,他昨晚就在忍,这一清早的又让他看见沈珩这样诱人的风情,难保自己能够完全把持住。
庭审结束之后就到酒店来,我带你回家。江知禺一手曲起,枕在自己脑后,半闭着眼睛,语调慵懒。
沈珩正在将上衣的纽扣一颗一颗整理好,闻言看向江知禺,结果发现他的视线并没有落在自己身上。
我订的是两晚,提前退房钱是不会退的。他咬咬下唇,开口试图反驳。
那又怎么样?江知禺掀起眼皮,漫不经心地瞧他:听话,晚上早点回来。知道了吗?
江知禺已经这么说了,沈珩知道自己说什么也不能动摇他,只能低低的应了声好,随后一言不发地进了浴室洗漱。
他出来的时候江知禺正靠在床头,皱着眉头垂眼发短信,听见浴室开门的动静,他停下打字的动作,朝沈珩招了招手。
沈珩脚步一顿,立在浴室门口,清瘦颀长的身影逆着光,漂亮的不可方物。他表情犹豫了半晌,才在江知禺的注视下慢慢的走到了床边,在一侧坐下。
他身上有很好闻的香气,有如山林中静谧流淌的山泉水,迸发着清冽与温和,就如同他的人一样,澄澈淡雅,清透美好。
还痛不痛了?江知禺把他往自己这边拉了一把,用温热的手掌触碰到沈珩脑后的那一块肿胀的皮肤,下一秒就听见了一声轻轻地抽气声:疼。
原本隐约的痛感在被碰到后骤然真实起来,像是被人在细嫩的皮肤上狠狠掐了一把,沈珩皱起眉眼,身体也跟着不自觉的抖了下。
回去以后我带你看医生。
江知禺觉得自己现在就是个标准的完美情人,所以自然也履行了情人该有的温柔语气。
他松开手,用手背摩挲着沈珩的侧脸,轻声道:去吧。
沈珩没说话,点了点头,转身拿起书桌上要带的东西,背上包离开了房间。
门口传来关门时的咔哒一声,江知禺脸上残存的笑容也随之逐渐变淡。
他察觉到了沈珩在对着他时态度异于平常的冷淡。
按理来说,沈珩刚刚应该抱着他的脖子,亲亲他的脸,再用那听着又甜又软的语调在他耳边说一声老公再见后才会依依不舍的离开。
今早的沈珩实在是有些反常,就连自己叫他过来,他也是迟疑了好一会。
江知禺坐在床上仔细的回忆着沈珩早上的所做作为,片刻后像是想清楚了什么,似笑非笑的弯起了唇角。
这是跟他闹脾气故意撒娇呢,不过想想,沈珩这样做也是情有可原。
像沈珩这样的性子,平常像是个乖巧懂事的小动物,但真要是闹起脾气来,就会露出他的小爪子不痛不痒的挠你几下,留下几道红印,是告诉主人:我不高兴了,快来哄哄我。
大约是在等着顺毛。
*
沈珩从酒店房间中出来,和对面刚打开门的秦书易打了个照面。
这么巧啊。秦书易还是平常见他时意气风发,温谦儒雅的翩翩形象,他身上穿着驼色的羊绒大衣,里面是一件灰白色的线衫,看起来很休闲。
秦律早。沈珩露了一个漂亮的笑容,嘴角弯起的弧度礼貌的恰到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