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1 / 2)

<h1>第12节</h1>

可惜,他这次来,本来还给梅娘带了些好吃的,谁知窗子锁得那死紧,东西是无论如何都给不进去了。

好在自己还有几分草编的手艺——谢良钰想到刚才急中生智编出来的那只小兔子,又忍不住笑起来:女孩子应该都是喜欢这些小物件的吧?

只是……那个如今就占了梅娘的心的人,到底是哪个混蛋!原书里好像并没有提起过,想来就是个不能保护自己心爱女人的软蛋罢了!

梅娘怎么能喜欢上这样的人呢!

谢良钰心里装满了这些从前从不会出现在他脑子里的又酸又甜的小心思,脚步都快了三分。

等他回了家,难得吃饱喝足的谢虎已经躺在炕上呼呼大睡了,小孩儿侧卧着蜷成一团——夜里风凉,谢家兄弟俩这破屋子四面透风,又阴,甚至比外头还冷些。

谢良钰叹了口气,摸摸他溜圆的脑袋瓜,给弟弟掖掖被子。他心里正闹腾着,也睡不着觉,干脆转去厨房,点了支蜡烛,把前日自镇上买的纸笔拿出来。

纸是粗劣的竹纸,笔也粗秃,但即使这样,纸张也要四十文一刀,更别说墨和砚台:谢良钰忖着自己应有的家境都没敢买好的,可那日在镇上的采购,除了给梅娘的两只银镯子,就数这些“文房四宝”最贵了。

对于这个时代的穷人们来说,科举考试,是唯一一条能摆脱命运桎梏的青云之路,大伙削尖了脑袋往科场钻,往往穷尽几代人的血汗,才能真正培养出来个读书人。

而书生们初时花费甚大,可一旦入了仕途,却也划算得很:这个不曾出现在谢良钰熟知的历史中的大齐国,也有着跟他所了解的相差无几的优士制度。读书人若能在院试中考上廪生,一个月便可得六斗米,还能减免个人赋税徭役;若能中举,名下土地则皆能减免赋税,乡下不少人会将自家土地献给这些举人老爷,甘为庄佃甚至奴仆,以逃避严苛的赋税,是为“投献”。

不过,现在的谢良钰,还只是区区一名童生,既拿不到补贴,也减不了税赋,而为了今后仕途,也不能亲自去经商,想要补贴家用,便只有去摆摊给人写信卖字,或者帮书店抄书。

只是时人以劳力者为贱,不少穷酸书生还嫌这种举动有辱斯文,等闲不愿去做。

不过在谢良钰这里,只要能赚钱,又不会对长远规划产生太大影响,他是不在意什么面子不面子的。

谢良钰垂下眸子,往砚台里加了些清水,开始慢腾腾地研墨。他前世偏爱附庸风雅,琴棋书画都研究过,但那时候莫总好大的家业,所用无一不是最上等,也根本不需以这些技能谋生,只闲暇时凝神静气,点一炉香,飘飘然当做涤炼心境罢了。

何曾用过这些粗劣不堪的东西。

不过谢良钰这人向来能适应各种生存环境,手上动作着,口里还哼着熟悉的调子,根本不以为苦。待磨好了墨,再将竹纸裁好摊开,细细在水台里洗过毫笔,然后才饱蘸了墨,提笔一顿,随即行云流水般写了下去。

字并不成文,笔体也不统一,谢良钰整个人放空,将精力集中在运笔翻转的手腕上,笔尖不停,片刻间便写满了一张纸。

他前几日教谢虎写过字,那时就察觉到原身腕力绵软笔意粗疏,影响自己的发挥。可也不知是因为这几日,自己的灵魂与身体融合得越来越好了,还是原身到底曾有过几年苦练的童子功在,如今真正下笔写来,倒比预计得容易许多。

笔走龙蛇写满一张,谢良钰看也不看,直接将那纸揉皱丢进火膛,换纸继续,如此这般换过了七八张,才终于停下来,端详着最新的一篇,露出稍许满意的神色。

现代习书法的人,大多都从王右军开始,谢良钰前世也不例外,从楷书练到行书,临了不少名家的帖子,也请过大师指导,如今那纸上正楷挺拔开阔、行楷劲若流云,也有气派雍容的馆阁、潇洒恣肆的狂草,最后都变为瘦金,根骨兼备、铁画银钩,峋峭锋利的铮铮傲骨之气力透纸背、扑面而来。

谢良钰点点头:虽比从前还差些,倒也能看了。他想将脑海中那些作为金手指的书籍挑选着抄录出来,可若是连字都写不好,简直是对那些无价之宝的一种侮辱。

不过……明日再说吧。

谢良钰揉揉酸涩的眼睛,无声地吹熄了烛火,将笔墨收拾妥当,打着哈欠回了卧房。此时已经是后半夜,气温终于上升些许,他先前抱上大炕的谢虎正摊手摊脚,睡得像只小猪。

谢良钰摇头笑笑,端端正正地在弟弟身边躺下来,闭上了眼睛。

第20章

谢良钰的行动力很强,想着开始抄书,就半点都不耽搁。刚好距离两家约定好的迎亲时间也没几天了,上次去镇上备下的东西足够用到娶亲之日,他不想节外生枝,干脆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勤勤恳恳做起了脑中金手指的搬运工。

原身到底是有底子在的,谢良钰接连不断练了几天,行笔已能得前世七八分神韵,他这才好生换了沓稍高级些的纸,按照时下行文格式,一字一句地细细誊抄起来。

——谢良钰已经想好了,作为一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文弱书生,自己脱贫致富最快的路子便是科考,若是下半年下场能中个秀才,经济压力瞬间便会舒缓许多了。

但那样一来,日子定然清贫,家里有个正长身体的半大小子,梅娘也马上就要嫁过来……若是只他一个人,自然是怎样都好,可现在拖家带口的,作为一家之主,却不能不考虑一家人的生计问题。

他心里对如何赚钱其实有些想法:自己在厨艺上是个黑洞,但按照书中的设定,梅娘却是远近闻名的巧手娘子,到时候有了自己前世记下的各种方子,经梅娘的手做了去卖,不愁不够补贴家用。

但那是以后的事,眼下若想先攒些家底,最符合身份、将来说出去也不会影响文人清名的,却是抄书。

古时候读书不易,笔墨纸砚都贵,可士子最大的花销,其实是买书。

时下印刷之术还不够先进,知识财富更被上层阶级把控得牢牢的,书店里正经印刷的书籍大多要几百文一本,对于穷苦学子来说,实在难以承担。

解决之道,一为到藏书之家藏书之家或书院借阅,而若连这些渠道都接触不着的话,倒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书店老板常常会雇一些字体漂亮、经济拮据的读书人抄录店中的书籍,这些手抄本,卖价多少要比印刷本便宜些。

这活儿赚不太多,但至少听着清贵,且若能拿出书店里没有的孤本,定是可以卖出相当好的价钱的——谢良钰打的,就是这个主意。

反正他脑海中卷帙浩繁,那藏书量恐怕堪比皇室,不用白不用,而且……其实还有些吃醋的心理和男人的自尊心在作怪:等梅娘嫁过来之后,总不能一见着人家就厚着脸皮求包养吧?至少……咳,也该有些符合读书人身份的一技之长不是?

至少绝不能被那个不知那个旮旯里冒出来的“心上人”比下去!梅娘喜欢的,想来不过是哪个募兵农夫,哼,就不信他堂堂未来穿越者,经纶满腹英俊潇洒,还比不过一个大字不识的土著了!

抄书的字体最重要的是方正工整,谢良钰便用了时下科考最常用的馆阁体,还用了谢虎做童工给自己磨墨,一边抄写,一边教一些入门的东西给他。

“哥,你写的真好看。”小家伙磨墨上手很快,不多时便能训练有素地悬着墨块转圈了,他趴在桌子边,探头探脑地去看谢良钰写的字,满脸艳羡。

谢良钰扬扬眉,手下不停:“你怎么知道好看?”

“就、就是好看,”虎子挠挠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比兰花儿都好看。”

兰花儿是村头王猎户家五岁的小丫头,小小年纪长得标致,也是个美人坯子。

谢良钰:“……”

——他前日料得没错,这小子脑瓜算灵光,可惜显然不是读书的料,学了几天也只会歪歪扭扭写出自己的名字。口诀韵脚之类背得倒快,但只是往脑子里穿过一遭,吃顿饭的工夫就能全忘干净。

不过这孩子倒是奇迹般地没被他哥带坏,虽然瘦小,但不怯弱,有点儿虎头虎脑的莽劲儿,心地也良善,谢良钰有几次看见他跟村里几个横行霸道的小霸王滚打到一块儿,倒有几分劫富济贫的大侠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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