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盛寻感觉项易真是疯了。
离订婚日期也就还有两天,他装大尾巴狼装了那么久,上次出轨还是千里迢迢跑到那么远的地方,却也是连夜都不敢过就直接回来了,没想到现在却突然发疯把他拽到这种随时有人窥见的地方吻他,还吻得特别凶。
嘴唇被啃咬吞噬,没等盛寻反应过来,对方的舌头已经入侵了自己的口腔,他整个人也被抱进了怀里,胸膛抵着胸膛,根本没有半点能推开的余力。
盛寻难得有些慌,舌根被对方舔吮着,很难不产生快感,连身体都被牵连到了,体温都升高了些。在快要忍不住臣服的时候,盛寻狠心用力往下咬,咬到了男人的嘴唇,咬出了血迹。
项易终于因为吃痛而松开了他的嘴唇,却依然没松开他的腰身,还是把他紧紧箍在怀里,几乎要勒断他的腰肢。
盛寻嘴角残留着被男人吻出来的透明津液,唇瓣上也沾了一点鲜红的血迹,他呼吸不稳,却还是用力瞪着项易,喘息了片刻才压低了声音怒斥道:“你发什么疯?”他还嘲笑他,“知道你现在是什么身份吗?知道你大后天就要订婚了吗?你是不是想让你的野心功亏一篑?真这么想的话,不如我来帮帮你把我们以前的亲热照片发给西尔小姐?”
他语气中带着威胁,因为盛寻觉得只有这样,项易才会松开他。
男人的唇瓣上还在渗血,口子不大,但看起来在愈合之前肯定要先结一道痂。
盛寻的视线落在那道伤口上,有些后悔咬在这么显眼的地方了。
项家的大门口摆了两盆高大的木盆栽,养了有二十多年,树木比一个人的个头还高,叶子也很茂密,遮挡住从头顶投下来的光线,叫人只能看清搂在一起的两个轮廓。但从盛寻的角度却能看清楚项易的五官样貌。
初见这个男人的时候,他是呆愣住了,因为他长得跟自己暗恋的人很像,也因此让他产生了点别的心思。说不上幸运还是不幸,项易对他也有同样的想法,于是两个人在短暂相处之后就处到了床上,然后确认了关系。
和项易交往是变数,盛寻确实把他当成了心目中的那个人的替代品,可在某一段时光中,他也曾经想过,真的把心里那个人忘掉,然后跟这个男人共度一生。
直到他察觉,在项家每一个人的眼中,项易于他是高攀之后。
再后来,项易果然隐瞒他跟西尔家的小姐接触,盛寻就明白了,两个人走不到最后。任凭他再优秀再努力,他跟项家的男人都是毫无结果的。
即便项柏后来常对他说要他生个女儿,但这言语中,又有多少真心的感情在里面?
项易听清了他语气中的威胁,居然还是没松开他,反而哑声道:“你还留着我们过去的照片?”他眼底带着点伤痛的深情,以前不曾流露过的情感,现在却铺天盖地的显给他看。
盛寻先是怔了一下,很快觉得有些好笑,“你装模作样的做什么?”他再次挣扎起来,用力想要挣脱开对方的钳制,但项易两只胳膊一收,顿时如牢笼一样让盛寻挣脱不了分毫。项易还将他抱在怀里,凑在他耳边,用带着痛苦的声音道:“寻寻,我不想订婚了。”
盛寻愣住了,一时间怀疑自己是不是幻听了。
项易怎么会说出这种话?
项柏绝对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再加上那个时期正是努力在发展项氏企业的时候,忙的团团转,所以两个儿子在他身上得到的父爱极其有限。项勤还好,有个温柔疼他的母亲,但项易的母亲却是在离婚之后就立即移居到其他星球再婚生子,从来没再出现在他的生命当中。项易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要把项氏做到更强大、更辉煌,走上人生顶峰。所以他一直严于律己,从不做任何破坏名声的事,更不拈花惹草,不出入风月场所,就是为了在以后的婚恋市场上,有更好的价码。
盛寻给他做助理虽然才三年多的时间,但也自认为足够了解这个男人。也就是因为了解,所以在知晓他跟露西·西尔见面之后,就彻底捻灭了自己想要跟他共度一生的念头。
因为他知道,项易不会为了不值得的东西停顿自己的脚步。
偶尔跟他碰面时流露的复杂情绪,已经是他最失控的表现了。
却没有想到还能失控到现在这个地步。
心脏泛起一点复杂的情绪,盛寻再次冷静下来,嘲笑道:“怎么?项总经理是找到更好的目标了吗?”
项易浑身一僵,缓缓从他的颈边抬起头,正要说点什么的时候,背后有个柔弱又难以置信的声音传了来,“阿易……”
盛寻回到家,脑海中还能回想起露西看到他们拥抱在一起的时候苍白的脸上泛起的震惊和痛苦,而当时项易很快松开了对他的钳制,然后大步朝柔弱纤瘦的女性走了过去,第一句话就是“你听我给你解释”,半点看不出之前的痛苦和后悔。
也不知道要费多大的力气撒多少谎言才能挽回对方的信任。
盛寻倒没什么嘲讽的心思,项家三个男人中,无疑跟他最相似的就是项易,都是为了目标能不择
', ' ')('手段的人,并且性格太直没有那么圆滑,对固执的东西很固执,简称有心理上的疾病。
他已经有半个月没有回公寓了,回家第一件事便是先开启清扫机器人运转起来,再将行李箱里的东西收拾好。他的公寓很大,曾经是租的,后来用项易给他的分手费全款买了下来,位置也很好,交通非常方便,离繁华的商业街也不算太远。他们这个小区的公寓楼原本都是四房的格局,装修的时候他都将墙拆了大半,变成了一房一厅的布置,所以不仅客厅很宽大,连房间都非常大。
房间里面隔出一个衣帽间,放置着他的衣物鞋子饰品和包包,还有专门的一个大抽屉用来放置手表。跟项柏有了关系之后,项柏经常给他送礼物,饰品居多,每样价值都不菲。
总之,盛寻现在只要出门,旁人无论是从他的衣饰还是从他戴的腕表都能确认为他是一个有钱人,没有人能想到仅仅只在四五年前,他还是一个需要依靠在小餐馆里打工给自己赚取生活费的穷人。
将身上的饰品都摘了下来,连价值上百万的名表都没多看一眼,盛寻却将项勤送给他的那条项链看了许久,最后还珍而重之的戴在了脖子上,然后慢慢走到穿衣镜前。
蓝色的吊坠确实很像一颗宝石,在灯光的照射下还会散发出绚丽的光彩,极衬盛寻雪白的肌肤。他盯着镜子中的自己看了好一会儿,视线慢慢从吊坠挪到了脸上。
他五官确实长得很好看,眼睛不算太大但是形状很漂亮,鼻梁高挺,嘴唇偏薄,下颌线清晰流畅。几年前他也是同样的五官,但因为肌肤黑又有晒斑的关系,走到哪里都被人嫌弃,初入大学的时候,更是被同学和室友霸凌的对象。别人都称他为“乡下来的土狗”,在知道他出身于孤儿院的时候,那些奚落声和嘲讽声就变得更严重。他明明很爱干净,虽然仅有几套不合身的衣服,但每天都会清洗干净,却还是被人说“臭”“有异味”,又故意在他经过的时候露出难闻的表情捂住鼻子,让他有了更难听的传闻。
同学的霸凌他还能装作无视,大不了躲着走,但室友间的霸凌却让他没法躲。像是为了印证他“脏、懒”的形象,他们会故意把垃圾都丢到他的床上床下,扔他的东西,甚至当着他的面用他的牙刷去刷马桶……从而导致盛寻不得不从宿舍里搬出去,用仅有的钱去校外租了一个小小的单间居住。
单间真的太小了,大概是过道里仅剩的空间建成的一个地方,没有窗户,只有一道门,里面除了一张一米二的床之外什么都没有,如果要上厕所的话,得去外面的公共厕所。
大概是二十多年都是住在这样狭小的地方,所以盛寻现在喜欢“大”,喜欢“阔”。
天空球的气候真的很温养人,盛寻脸上的瑕疵慢慢就消失了,等有点钱之后学着人买了些美白产品,那些黑色的色素就再也没有出现在他的脸上,他整个人宛如新生,变化大到以前的同学根本都认不出来的地步。
所以项勤也不认得,不记得。
手心里握着青年给他的项链,盛寻站了许久,才依依不舍地将它从脖子下摘了下来,然后走到床边,拉开床头柜,从里面掏出一个金色的盒子。
盒子不大,里面却不是空无一物,还躺着一枚钱币。
天空球的居民大多使用电子支付或者银行卡之类的用作交易,但纸币也是必不可少的,除此之外,还有硬币。硬币的金额都不高,用来当做零钱使用。
而此刻在盒子里躺着的硬币,就是价值最低的那一种,面值是一元。
但在盛寻眼中,它仿佛价值千金,到了让盛寻将它拿起来都带着一股小心翼翼的状态。
把硬币握在手中,盛寻垂眸很虔诚地亲了亲它,好一会儿后才再次把它放回盒子里,然后连同项链一起放了进去。
须臾,他拿出手机,拨打出通讯录里其中一个电话。等电话接通后,盛寻平静地道:“我明天将东西送过去,你提前帮我做好准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