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新路没路灯,不过倒是很近,从宿舍楼后面的小巷穿进去就是。
简彧跟在身后,眼睛盯着丁溪的垂在身侧的手。
咽了口口水。
现在是个好时机,天黑巷子深,主动去拉溪溪的手,到时候解释起来也有理由。
对,就这样。
他试探着伸出爪子,快要碰到丁溪之前,丁溪突然站住脚。
把简彧吓了一跳,连忙做贼心虚地把手背在身后。
“是这么走吗,我有点转向了。”丁溪看了眼四周。
“对,往前走就是,要过一个文化长廊。”简彧说。
“哦。”丁溪点点头,接着往前走。
简彧又跟在他身后,盯着溪溪白净的手望眼欲穿。
盯了一会,他觉得自己有点猥琐。
像个痴汉。
......
不行,不可以这么下头。
要大大方方的,追人看态度的时候不勇敢,还指望什么时候勇敢?!
简彧在心里给自己打了半天的气,终于,再次伸出手。
结果,还没等他主动碰到,丁溪忽地主动向后伸手,将他的手一把握住。
手心碰着手心,温暖干爽。
一颗心忽悠一下。
嗯?
这故事发展好像跟他想的不一样。
他还没试探呢?
怎么变成溪溪主动了?
“我记得你怕黑。”丁溪侧过身,声音轻轻柔柔,“你拉着我吧,文化长廊晚上没灯,我带你过去。”
“好。”简彧心里这个美啊,美死了。
狗爪子握在溪溪的手上就不松开,哪里还记得自己怕什么黑,他恨不得文化长廊有几千米长,这样他就可以一直手握着手跟溪溪一起散步。
晚上洗漱完毕,躺在床上,简彧瞪着眼睛想刚才的事。
已知,肢体接触的本能反应不会骗人,人对于喜欢的对象是不排斥的。
且,溪溪不排斥他的接触。
那么,推导出结论,溪溪喜欢他。
这想法一冒出来,简彧睡意全无。
他翻了个身,啧了声。
以前他光顾着和丁溪亲近,一股脑的表达自己的喜欢够了。
在他朴素的恋爱观念里面,没有什么欲擒故纵的套路,简彧就觉得,既然自己喜欢,那就要把所有最好的都给暗恋对象,要让他天天开心。
他并不图丁溪的回报,哪怕溪溪不喜欢他,也不妨碍他对溪溪好。
但现在,他突然有了个很不要脸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