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7章 酒馆偶遇?</h1>
小酒馆
江小明径直走了进来,找了个靠角落的桌子坐下,这个时间吃晚饭还早,酒馆内并没有其他客人,
服务员走过来,拿起菜单递给江小明,“警官,吃点什么?“
江小明没有接菜单,随口道,“一碗杂酱面。“
服务员收好菜单走了回去,江小明手捏着茶杯,眼神渐渐失去焦聚,陷入思索中:
这个案子市刑警队已经将各种可能性都走了一遍,最后还是没能破案,现在案子交到我们组的手里,那么接下来那个方向才是侦查的重点呢?
从案件记录来看,似乎几个方向都没有办法再继续侦查下去,不论是情杀,仇杀,还是因财杀人,肯定死者与凶手存在因果,不可能无缘无故的杀人,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应该没有人干,那么他们的因果究竟是什么呢?
从以前案件的经验推论,死者丈夫的嫌疑应该最大,感情不合,又有其他男子与妻子来往密切,这些都可能引发杀人动机,但是却在作案时间上完全排除了他,那么剩下的可能性:激情杀人?抢劫杀人?还是仇杀?
江小明在心中分析这几个方向的可能性,
如果是激情杀人,说明死者与凶手之间肯定存在某种冲突,才导致凶手一时心情激愤,进而动手杀人,
想到这里,江小明立即推翻自己的推论,如果是激情杀人,为什么死者身上没有一点抵抗伤?既然是发生冲突到杀人的地步,之前肯定会有一些肢体冲突的,退一步来讲,就算没有肢体冲突,争吵总会发生吧,不然怎么发生冲突?
但当时在现场的人却都没听到争吵,而且根据尸检报告,死者除了喉部的致命伤,全身表面并没有其他伤痕,连细小的擦伤都没有,还有就是死者的衣着也很整齐,不像是与人发生扭打过的样子。
激情杀人好像不能成立,那么抢劫杀人呢?
现场死者的财物并没有损失,表面上看好像抢劫杀人好像并不成立,但是有没有可能是凶手最开始是想抢劫,没想到在抢劫过程中死者不配合,进而愤慨杀人,最终却因为害怕而不敢取走死者身上的财物?
江小明又推翻自己的推论,如果是抢劫杀人的话,死者身上没有伤痕就完说明她并没有不配合,死者配合、现场财物没的损失,死者却被杀害,抢劫杀人的说法怎么都说不通。
那么仇杀呢?
虽然市刑警大队好像已经将死者的关系排了一遍,那有没有遗漏的呢?死者社会关系复杂,他们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全部排查一遍没有疏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