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684节</h1>
以前莫冰总说她无欲无求,现在却总说她满心满眼都是时瑾。
对啊,她就是这样,只想要他。
“没有。”她看着他的眼睛说,“我想要的已经得到了。”
他也不知道还可以给什么了,他有的,本来就都是她的,如果能把心挖出来、把命交出来,他倒可以一并给了她。
他俯身,吻她了。
浴巾滑在地上,他耐心极好,一寸一寸地往下亲,本来想缓一点,到底没忍住,手已经从她腰上移到了脖颈,吻落在她的腰上,他轻轻地吮,手上动作未停。
然而,他不得章法。
呼吸越来越热,微喘,时瑾抬了头,一双眼里,有氤氲的水汽,有情欲,还有媚态,声音哑了,他说:“笙笙,解不开。”
语气,像软软的央求。
这个样子,真的像个妖精。
姜九笙便抬手,带着他的手放在脖子后面,说:“拉这根带子。”
似乎觉得新奇,时瑾撑着身体覆在她上面,盯着那根不知用什么线编织的红绳瞧了许久,才伸手去扯,然后红绳从她白皙修长的脖颈滑落,一起滑落在地上的还有她贴身的衣物。
她整个身体,完全不着寸缕,躺在他身体下面。
姜九笙抬起手抱住他的脖子,说:“我穿了十分钟,你只解了一秒。”
时瑾低头,唇落在她锁骨上:“衣服设计很棒。”
除了红色,他突然想把所有的颜色都买回家,让他的笙笙穿给他看,大抵那时候,她就彻底明白了,他不是贵族,是野兽。
夜里十二点,她昏昏欲睡时,耳边听见了时瑾的声音,缱绻得像春日的涓涓细流,缓缓淌过。
“宝宝。”
“生日快乐。”
她弯了弯唇角,抱着他沉沉睡去,她这一生,所有的欢喜,都是时瑾双手捧给她的,她爱他,胜过最浓的烟,胜过最烈的酒,胜过她那把弹奏了六年的吉他,胜过漫天星辰与她自己。
翌日,天气晴朗,有风,带了微微初秋的凉。
姜九笙醒来时,已经过了十点了,时瑾坐在卧室的懒人沙发上等她睡意消散,手里拿着平板,也不知是看资料还是看她。
她揉揉眼睛,看了看窗外:“怎么不叫我?都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