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没想象过自己三十岁时会是什么样子,在去不完的舞会、聊不完的绯闻八卦和无穷无尽的当堂小测面前,二十岁或大学毕业都显得格外遥远。我必须承认镜子里的人跟我长得很像,同样的黑色长发,同样的黑色眼睛,只是眉毛更加细长、脸型更加尖瘦、皮肤稍显粗糙了一些,另外不知道是妆没卸干净还是长期晚睡早起造成的恶果,她的黑眼圈比我期末考试期间还要严重,严重的多。
我在镜子前站了一会儿,非常可笑的屏住呼吸,抬起手臂,做了两个简单滑稽的动作以确认里面那个女人是不是我。
“上帝……”我哀叹一声,低头寻找起卸妆膏,“你得好好卸妆呀,为什么不好好卸妆呢?”
女孩子过了二十五岁,毛孔就会不可避免的被地心引力拉大,要小心保养的呀。匆忙洗完热水澡,我认认真真的敷了个面膜,又去衣柜里挑了一件还算顺眼的丝质连衣裙(我居然会买这么端庄的裙子,妈妈如果知道一定非常欣慰)。与此同时被扔在床上的手机嗡嗡响个不停,犹豫再三,我还是爬过去看了一眼,然后惊讶的发现短短半小时主页就被各色信息挤的满满当当,其中一条来自一个名叫罗宾·迪斯的人,他说:“鉴于你目前正在经历一段非常艰难的时期,我可以勉为其难的批准你的请假,希望周一清早能在办公室准时见到你的身影,萨曼莎小姐。”
这好像是唯一一个没管我叫克拉克夫人的人,我下意识瞄了一眼左手的无名指,奶油芥末色的指甲油隐有剥落,但还在可以忍受的范围之内,十指依旧纤细白净,唯一的装饰品便是无名指根部那枚纤细简洁的铂金指环,不大不小的黑色钻石内嵌其中……我不禁好奇起来,什么样的人才会选择黑色的石头作婚戒?他一定非常了解我,看到这枚戒指的第一眼我就知道自己喜欢它,它也非常衬我。
耐心等待了一会儿,头发半干时门外响起了三声极富韵律的轻响,我记得妈妈和某人敲门时总是这个节奏……等等,心跳漏了一拍,一个极其可怖的猜测从大脑深处钻了出来。不会吧……这不可能,我一边深呼吸一边战战兢兢的走过去,伴着一声电子音,门外赫然站着西装革履的我哥哥——艾瑞克·克拉克。
完全是出于条件反射,我的左右眼皮抽搐不止,眼珠不受控制的悄悄转向他的左手——修长干净的一截手腕从条纹衬衣和深灰色西装的袖子里伸出,他戴着手表,指节依然颀长,与高中时相比最大也是唯一的一处不同就是无名指上显眼的铂金指环,款式非常简约,零星的黑色光芒随着他走动起伏一闪而过。我的心脏狂跳起来,冷汗顺着脊背涔涔而下,现在事情昭然若揭了。
“我们——”声带颤抖不止,那个比‘爱’还可怕的魔法单词在我舌尖来回滚动,我必须用尽勇气才能把它吐出来:“我们是不是结婚了?”
三十三岁的艾瑞克活像是一座冰雕,剪裁硬挺的灰色西服和无框眼镜最大程度的将他身上矜持刻薄的气质发挥出来,哥哥扫视了一圈后眯起眼睛,眉心微蹙——我才发现他眼周已经出现了一些细小的纹路,但是你知道,对男人来说细纹从来无伤大雅。
“你到底喝了多少,需要我带你去医院吗?”
晴天霹雳,这么说我们真的结婚了?我两眼发直,抱着脑袋摔坐进沙发里:“这是个错误。”怪不得要离婚,我跟他结婚?我?跟他?结婚???一定是哪里出了差错,要么是爸爸妈妈发现了那些荒唐事,要么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