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mix(混音人生)作者:孙黯少年黯
第13节
记得那时家里经济条件不允许,连学校组织的春游我都没钱参加,去游乐园固然是奢望。当时总想着等我将来有钱了,就在那里面一个挨一个游乐设施肆无忌惮地玩儿上一整天。这个愿望被我搁置到长大,也就逐渐淡化了。
可现如今听他这么一问,竟然又有点旧情复燃的意思。
我问他,可以吗……?
“怎么不可以。”
他用干浴巾给我擦头发,手捧在我的脑袋两侧揉搓,又从耳背移到头顶,力度掌握得非常好,舒服极了。我不自觉地眯起眼。
“将来还要一起去很多地方。”他说,“夏息,别怕给我提要求。”
我心下一动,手按着地板凑上去,隔着浴巾亲吻他。
“你是圣诞老人吗。”我笑了,“可以实现我的愿望?”
“我是,”他把遮盖住我额头的浴巾掀起来,姿势和神情都像是掀起一顶盖头,“你说我是我就是。”
“想实现什么样的愿望?”
“跟你在一起久一点吧。”
怕就怕遇见你之后,我再也无法喜欢上别人了。
第二天早上睡到自然醒,我和宫叔叔一起去游乐园。
出门前我给夏皆打了电话问安,结果她正跟人爬山,在电话那头热血得仿佛征服了世界,“我!登!上!了!山!顶!山里的妖怪让我看到你们的手!……”
我把电话挂了,愁绪万千。
宫隽夜那边也在跟人交代工作上的事,他一手握着电话一手对着镜子打理头发,随随便便一抓一拢就特别有型。
我觉得自己再这么无节制无底线的花痴下去,等他人到中年还能玩一把黄昏恋并不是不可行。
心情有点过于好了。
查找好去游乐园的路线,我们俩出了门。考虑到双休日路上一定会堵,他难得跟着我坐了一次地铁。
上午十点,地铁上人不多,我和他坐在靠门的座位上,吹着空调,偶尔趴在对方耳边说一两句话。
“对面那个小姑娘在偷拍你。”
“万一是你呢?”
那就拜托把我们俩拍一块儿吧。
出了地铁站,往前走几百米就是目的地,从大门口远远的往里一瞧,游乐园里绝大部分都是小孩子,沸反盈天,热闹非凡。
小丑和氢气球,鬼屋和捞金鱼,过山车和摩天轮,可丽饼和冰淇淋。我看着太阳光穿过葳蕤的树冠,照在他头发上是甜甜的蜜色。
他见我在发呆,眼角带着笑,没同我说话。
只是路过隧道的时候,两个人悄悄地牵了一下手。
第74章
经过一轮云霄飞车跳楼机和海盗船的残虐,我从众多脸色惨白的游客中走出来,两条腿失重一般打着旋儿,骨节接榫处仿佛有无形的螺丝松动,可见刚才一秒天堂一秒地狱的刺激已经被我的身体复刻保存,随时随地慢镜头回放。
眼球迟迟不肯归位,视野中的景物仍旧颠簸着,宫隽夜比我强一点,姑且站得住,和他身后一个抱着垃圾桶吐得昏天黑地的肌肉男形成了鲜明对比。
随即用手臂施力夹住我的腰,像拖一个肉做的拉杆箱那样,英勇无畏地把我拖向下一个骇人的娱乐设施,好像要把这辈子的份一次性玩够本。
买了棉花糖、章鱼烧和炸鸡胡乱填饱肚子,正赶上周末游乐园的马戏表演,交贯的人行道包围着一片区域,将它独立和其他游乐场地区分开,那里游人如织,长长的队伍绵延到外围的花丛中。
红白条纹的帐篷平地而起,手捧糖果的孩子们由身着奇装异服的马戏团演员带领着,安全有序的进入场内的环形座位,年轻俊俏的魔术师则是在门口招揽客人,躬身摘下黑色的礼帽,用手绢为两颊羞红的小姐变出白鸽。
我们也从他手中得来了入场券,跟随着欢欣鼓舞的孩子们的队伍往里走,恍然间我觉得我和他们并无不同,不管是年纪还是这一刻无意识浮现在我脸上的神情。
很快乐。对接下来的表演和明天会得到的一切都抱有无条件的期待,好像是某种天性,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消逝,却又在这一刻物归原主,不失毫厘的回到了我身上。
或许我自身也有原因吧……我让自己活得太累了。急于摆脱贫穷、庸俗和无力,尽早掌握自己的命运,却忽略了在特定的时间里应得的东西,以至于我在寻找到这点浅尝辄止的快乐时,都感动得不能自已。
我不知道宫隽夜是不是有意带我来这里,旨在弥补那些我错过的童年,他总能点到我在层层外物包裹下最柔软的部分,在这种乍看浅显的、不值一提的方面。可无论是多么微弱的触动,都能在我被动易感的内心中引发一场不小的震荡。
不止一次了。我在他的施予和包容里体会到那些超出我希求的感情,它们没在我想要得到的那部分以内,回馈远多于付出,所以才使我受宠若惊。
是因为我没有完善的家庭关系,缺爱吗?
“哇——”
空中飞人以一个惊险绝伦的姿势进行交接,小丑殷红的口中喷出火焰,观众席爆发出阵阵稚嫩的赞叹,舞台帷幕的暗影中,他剥了一颗圆圆的糖球,塞进我嘴里。
“虽然是在游乐园。”
香草巧克力浓浓的香甜在口中流淌,我伏在膝盖上的手指被他一根根捉过去,悉数握紧在干燥而温暖的掌心里。
“但是约会的时候,也得专心一点。”
手指与他相嵌的那一刻,我把脑袋向后倚靠在椅背上,心里的答案便昭然若揭了。
我什么都不缺,因为他什么都会给。
只要我握住他的手。
演出结束后,我们和观众从后门散场。
他今天喷了我送的香水,洒在锁骨以上和手腕内侧,据说动脉的搏动能让这香氛保持一整个白天。摩肩接踵的行人里,他贴着我的背,手搭在我腰际,让我不被密流似的人群推撞到,我迈出去一只脚,脚跟后就贴着他跨出去的脚尖,像小孩子爱玩儿的踩脚游戏。
我没什么动机地回过头去看他,却不偏不倚撞进他眼里。
一双瞳仁在阳光的恣情照耀下,像是沉在河底常年被溪流冲刷的石头,有坚锐的质感,柔然的深度,时而又透露出不合年纪的狡狯。
这跟他的生长经历不无关系。
昨天深夜我们谈起这个,横躺在他卧室的大床上,阳台外吹来夜晚沁凉的风,是谈话的好时光。
即便刚有过肌肤之亲,有了些叫人免不了难为情的接触,关于跟他聊天这件事,我是抱有拉近彼此心灵的认真目的。
拜特殊的家庭背景所赐,他拥有上流社会那种严苛到刻薄的家教,挑剔的审美和对金钱的嗅觉,个人生活却是反弹式的放荡,挥霍,薄情,流连花丛,少年的赤诚被过早扼死在萌芽阶段。
我也终于有机会问及他手上的戒指。我好奇已久。我对他存在这个世界上尚未跟我交汇之前的轨迹全都好奇得要命。
“无名指上这个,是我父母的结婚戒指——我爸的。我妈的那一枚被她丢掉了,我亲眼看着的,因为我爸背叛婚姻。他有过不计其数的情人,有些我见过,有些我没有。他们就像挂在壁橱里的衣服,各式各样儿,随意更换。”
“另一个,嗯……当家的身份象征……天哪,听着真傻逼……称不上祖传,单是个遗物。死人的玩意儿……好好,宝宝别皱眉头,我们大晚上不说死不死的,你害怕吗?来,到爸爸怀里来。”
他作势要抱我,而我对他半点儿脾气都发不出,全不反抗的被他压在身下。我觉得认识他之后,骨子里盘踞的桀骜不驯也被柔化,性情温润多了。就像一条跋扈多年的狼狗遇见了足可驯服它的主人,我可能还会对他人露出獠牙,却甘愿对他百依百顺。
“难道你没有听说过一句话?”他蹭蹭我的鼻子,“喜欢一个人就会在他面前变成孩子啊。”
他低柔耳语,我深信不疑。
第75章
从游乐园出来,在一个视野通达的岔路口,我陪他等车。
“今天很开心。”我站在人行道的台阶上,高度可以平视他,甚至稍稍垂下眼睛,“开学前最后一次。”
他低头摸了摸鼻子,眼睛仍看着我,“下周……要我送你去上学吗。”
“用不着吧。”我失笑,“又不是小姑娘,学校有人迎新,行李我拿得住。”
他只得伸着两手,“好吧、好吧”的妥协着,见我不争了,又自说自话似的,“离你不远。真好。”
你也是我没有选择报考外地的原因之一啊。
“到学校了我再联系你。”我试着跟他开些有分寸的小玩笑,“我会不定时给你打电话查寝的。”
他玩味地眨了眨眼,身体前倾,用只有我们两人能听清楚的分贝说,你来我床上查也不介意哦。
不远处汽车鸣笛,惊得我脸上蓦然一烧,想必是被那郁热矫情的晚霞照得。
“我走了。”
突然犯了倔,不愿跟他说再见。黄昏时的风卷起高天流云,我转身走向人潮汇入的地铁站,淹没在一片闪乱的灯光里。
这一走,就是好久不见。
首都那边的学校比本地开学要早两天,我有言在先,要为李谦蓝和乔馨心践行。
火车是下午三点半始发,在这之前,我们去酒吧跟何故道别。
我去李谦蓝家里接的他,看着他在父母的嘱咐和督促下磨磨蹭蹭地收拾行李,乔馨心比我们后到,是被她哥哥送来的。
乔馨心的亲哥是做平面模特的,无须质疑的英俊,有一副与她近似但更为硬朗的面孔,和天差地别的个性。他在乔馨心的口述中出场时老是个大型妹控的形象,措辞中听得出他们兄妹关系密切,哥哥很宠她,也是家里唯一知情并支持她唱摇滚的人。
门外,这个貌美而感性的哥哥抱着她哭了好久,抽噎中夹杂着脉脉叮咛,话题围绕着“哥哥不能没有你”“心痛得快要死了”“什么时候放假啊”之类令人悲痛欲绝的内容,闻者伤心见者落泪。
吧台里的胖子倒是一点儿也看不出难过,像送我们三个去唱歌那时一样,给了我们三杯酒。
“一壶浊酒尽馀欢,”他说,“这时候就别搞依依惜别那一套了。”
我上前去抱他,他一边咋咋呼呼地说恶心,一边把我搂得很紧,手心粗糙,轻轻兜我一个脑瓢儿。
我说何老师,谢谢你教我唱歌。
就像第一天认识他似的,从台上到台下,一起唱歌一起看烟火,他的样子没怎么变,连说这话时的神情都熟悉如昨。
“走吧。”他说,“走吧。”
待我帮他俩把行李塞进出租车后备箱,整装待发,乔馨心的哥仍是紧紧拖着她的手,交代完最后一句:“不许找比我丑的男朋友!”
我身边的李谦蓝嘴角抽搐,犹如隔空被人点了穴。
乔馨心无奈地笑,一半钻进车厢里的身子又退出来,卸下背包去拥抱他。
两人身份颠倒,她踮起脚尖,像安抚着黏人的“弟弟”:“我怎么找得到比你帅的。”
这话显然十分受用,她哥哥撒了手,面对我们乘车离开的方向,在后视镜中逐渐缩小成一个望眼欲穿的身影。
乔馨心也在扭着头看他,她的长发被风吹乱了,侧脸看不分明。
换做是我离家千里,夏皆也会这么不舍吧。
到了火车站,还有四十分钟检票,我买了站台票,替李谦蓝提着他们俩装着水和食物的提包,三个人不慌不忙的走扶梯,上楼,在候车大厅里找了空座位坐下歇息。
一晃好些年,我们三个竟然从没面临过这样的分别。总有个念头指使我说点儿什么,为过去或未来。
我哑然无措,像个不解风情的柱子一样傻傻杵着,反应迟钝得让人恼火。
进站口呼啸的风厮拽着我的衣角,风尘仆仆的旅人在我眼角余光里变成涣散的影子,他们俩对我说,回去吧。
我张了张嘴,手一松,拉杆箱啪得一声滑落在地。
他们俩抱住我,力气大得让我后退一步。李谦蓝用手压着我的后心,把脸埋在我衣领处狠狠吸气,乔馨心的额头抵在我肩膀上,刘海被蹭起一小块,手在我背上轻轻地、宽慰地拍着。
“一路顺风。”
窗玻璃反射着白灿灿的天光,我没有往里看,和无数来送别的人一起,望着那载满我们未竟之言的列车驶进夏天的末尾,奔向更明亮的远方。
因为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到我走的那天,全部行李都是由夏皆一手打点的,她不让我插手,我只好干坐在一旁看她有点吃力地蹲在地上,往敞开的箱子里塞我叠成方块的衣服,时不时撩一把碍眼的碎头发。
“这个不用带吧宝宝……离得这么近呢。”
可瞧她这阵势分明就像我要出国了。
还是一去三十年。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的心情我怎么不懂,索性就不拦了,由着她为我尽些为人母的责任。
“是啊,厚衣服也不用了,军训完了就是十一短假,我到时候回来……我随时都可以回来。”
“好好。”
她坐在地上,接过我递给她的一杯白开水,喝了一大口。
“准备出发啦。”
一个拉杆箱和一个背包,我们轻装出门,感觉像是去旅游散心。
去大学城的车开了一个多小时,途中我趁夏皆靠在我肩上睡着的工夫,给宫隽夜发了个短信。
——我去学校了。
我锁了屏幕,也闭上眼眯了一小会儿,又被手机的震动声叫醒。
——过几天去找你。
说实话,我不想让宫隽夜送我还有个原因,就是他太出众,招摇恣肆的进了学校再遭人惦记,惹来不必要的关注,我会很困扰。
我始终不肯坦率承认,这不可告人的心思叫做独占欲。
新学校规模很大,突破了我对小学中学的死板认知,之前也不过是在网上浏览过一些图片,看来比我想象得还要大,近两年还要扩建,人工湖和商业街也囊括在内,背靠着一座蓊蓊郁郁的小山。
学生会在校园里设了好几个服务站迎新,搭着很显眼的帐篷,也有贴心的告示牌为新生指路。我们被一个学姐引着去教务处楼下的大厅里缴费,拿着学生证和个人档案去登记,领了被褥和军训的衣服,出门前还被塞了三五张学生会和社团的宣传单,这下原本轻便的行李也变得让人无法小视了,幸好宿舍楼层不高,我就没让夏皆进去。
说到底她跟普通家长还是有差别的,三十多岁的熟女对于男大学生来说同样具备杀伤力,后者也绝不想要被窥探到生活隐私。
很高兴看见宿舍门虚掩着,不用我像个患有肢体障碍疾病的病人一样用奇怪的姿势去开门,我走进去放下被褥,和我的新室友打了个招呼。
第76章
那男生停下手里正收拾的行李,朝我笑了一下,身材高高瘦瘦,口音听不出是哪里人,但发音很悦耳。“哟,来啦。”
“你好。”我把没怎么提重物的那只手伸上去,“夏息。”
“黎兴。”他挑眉看我,笑起来嘴角歪歪的,“哪儿的人呐?”
“本地的。”我把行李甩到床板上,站在床下的书桌前拎起衣领扇了扇风。天热,屋子里只有个吊扇无精打采的旋转着,窗子上方挂着的空调看来是新装的,上面白色的塑料布还没拆下来。
“我也是,老乡。”
黎兴从上铺翻身下床,搬过些重物让他热得把上衣脱了,光着膀子,去裤兜里一摸,冲我晃晃手里的打火机,“不介意我抽一根?”
我摆摆手,示意他自便。“我下去送个人。”
他把窗户拉开散烟气,探出去的上身被洒下来的阳光晒成小麦色,冲我扬扬下巴。“行,我就在屋里,不用带钥匙。”
我跑下楼,看到夏皆依然站在屋檐下,她身后是矗立的高楼,和一大片瓦蓝瓦蓝的晴天。
“室友来了一个,人挺好的。”
“跟人家好好相处。记不记得我的话啦,遇事多谦让,吃亏是福,不要动不动……”
“记得,记得。”
男生宿舍到学校门口要绕过医学系的实验楼和食堂,沿途路过不少送孩子的家长,新生们初来乍到,还遗留着高三缺乏锻炼造成的臃肿身材,人人都有一张谦逊而谨慎的面孔,笑起来土土的。
十分钟的路程,我们走了多久夏皆就念了我多久。出了大门,返程的车要到马路对面去坐,她便不要我送了。
“妈妈再见。”我站在斑马线外,很乖巧地跟她保证,“两周后就回家。”
她走后,这里就彻彻底底剩下我一个人了。
回去时我走得很慢,好尽快把学校的地形记下来,到了宿舍楼下的超市,我买了平时喜欢喝的汽水,想了想,给黎兴也带了一瓶不同口味的。
结果等我上楼一看,屋里又多了俩人。
操,买少了。
最先来的黎兴是一号床寝室长,一屋子里唯二的本地人,性格豪爽大气,处事圆滑,皮相生得痞,很讨女孩儿欢心;他的对铺,跟我挨着,叫贺一凉,话不多,有点别扭但胜在聪明低调,是不用让人劳心去应付的类型,跟我比较投缘;我对铺的于灿,是个盘靓条顺的小混混,有一副和清秀五官大相径庭的脾气,一看就常在外面野,对周围人挺仗义。
这就是即将和我共同度过大学四年的同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