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万福河一点也吃不下去了,简直想掀桌——喂你们这些家伙够了没!吃饭的时候净捡些屎尿屁的事情来恶心谁呢!尊严呢?!底线呢?!都哪里去了!
66、生活的味道18
万福河不愿意看到的事情还是发生了——苟邑和李淳风相处融洽,大有相见恨晚之势。
李淳风甚至还貌似深情地摸着苟邑的脸蛋说:“现在很少能遇见你这样幽默的好孩子了。”
苟邑就用一种受到主人摸头的狗那种热烈仰慕的眼神回望着,说:“董事长……能遇到你这样、这样好的人才是我的荣幸。”
万福河打赌,如果他有一根尾巴,现在一定摇得快要断掉了!
万福河笑着感慨,“最近觉得年纪大了,也累了,感觉不会再爱了……”叹气,又乜斜着眼把目光放在苟邑身上,笑说,“所以也想过留一个你这样可以给人带来快乐的好孩子在身边陪陪我。”
苟邑简直想跪在他的西装裤下蹭大腿什么的,他有点扭捏地说:“内个,董事长、你、你要是不嫌弃的话,我、我想……”
李淳风鼓励他把自己的想法勇敢地说出来。
苟邑说:“我想认你做我的干爹可以么?”他的脸颊浮起两坨可以的红晕。
万福河心中在咆哮,“泥玛!你还腆着脸害臊么!”
李淳风有几分意外,然而随即但笑不语。
苟邑有点急了,说:“我、我没别的意思,不是想高攀得到您什么好处,我就是、就是……想和您建立那么一种常来常往又特别的关系……”
万福河已经听不下去了,他咳了咳插嘴说:“裸狗,董事长这方面很为难的……”
李淳风抬手制止他说:“我可不想被随便代表,史蒂文你僭越了。”
苟邑大喜,“董事长,你这是、答应了?”
李淳风说:“小狗,你的心意我明白了,可是我年纪大了,喜欢把生活过得细水长流,太过浓烈的东西都不长久。我说了,比起‘常来常往的特殊关系’,我更喜欢找一个能陪在我身边很久的人。你是那个人吗?”
苟邑犹豫了下,他是一个能陪这个富有魅力的成功人士走下去的人吗?他脑海中瞬间回想起自己从前的种种感情经历,然而那些事情如白驹过隙,都是浮云一闪而过。行到水穷,坐看云起——他该捉住眼前这个机会,傍上这样一位富有的干爹,然后陪他看流年吗?
这不是愿意不愿意的事,是有没有信心的事——苟邑没有那样的信心。
他迄今为止的所有感情经历就是从一场暗恋过渡到下一场暗恋,他开始一段感情的时候就预设这段感情的重点就在不远的将来,所以他才可以在事情发生的时候果断地退场。
他从来没遇到过一个人,从最开始、不从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就问他能否一直持续下去。
苟邑没有这个信心,也没有这个准备来面对这个问题。
李淳风当然看出他的犹豫,也是意料之中,他拍了拍苟邑的手,带着点了然的慈悲说:“所以小狗,暂时就这样就好。我现在喜欢这样的人,至于以后会不会想把你变成我的‘干儿子’,这个要看我们的缘分——史蒂文我这样的答复你可满意?”他笑问一边的万福河。
万福河木这表情说:“董事长的决定永远是英明的。”
苟邑却有点没明白,他这是被拒绝了呢?还是接受了呢?还是一半一半呢?
不过李淳风随即又抛出一个令他振奋的消息——他说既然苟邑现在没有落脚的住处,而又做了他的生活秘书,可以收留他住在自己家的客房。
苟邑高兴得跳起来庆祝什么的。
李淳风又问万福河有什么感想。
万福河垂下眼睛貌似恭敬地说:“董事长喜欢就好。我在这件事情上没有置喙的权利。”
李淳风故意表现得好像有点失望的样子,说:“难道你不嫉妒吗?不担心吗?真的无动于衷?”
万福河想吼他:“你这个老变态想闹哪样?!”
然而现实的他只能摇头,表示自己心如止水什么的。
看着疯狗欢快的苟邑、态度诡谲的boss、莫名其妙乱七八糟的的局面,他突然想把已经戒了多年的烟再捡起来,生活的压力太大了!
当天晚上苟邑就住进了李淳风的豪宅。
万福河一夜彻夜难眠,连女友的婉转求欢也断然漠视了,第二天早上他黑着眼圈去豪宅接他们的时候,偷偷观察苟邑是否不良于行,然而他走路和坐下的姿势都还比较正直,他这个人是忍不了痛苦的,看来和董事长似乎并未入巷。
万福河就想不知道李淳风这个老狐狸在琢磨什么更加变态的事情,这次第不知道要怎么玩弄自己可怜的大学同学,而自己作为多年的室友朋友,竟然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看着苟邑这样,不可谓不痛心,不可谓不闹心……
万福河闹心之余骚扰薛谛,给他发短信,说苟邑已经搬进他们董事长的豪宅,目前的关系仍旧是清白的,但是这
', ' ')('种清白的结束要看他们董事长的心情,说不定哪天一个高兴或者不高兴就把事给办了,让薛谛有花堪折直须折莫等无花空折枝什么的。
良久,薛谛才回短信说既然已经同居了他又能怎样。
万福河一个电话打过去,说:“你怎么一点志气都没有,你想想你对苟邑是不是还有感觉?苟邑这样的人世界上再没第二个,错过了就是一辈子,你以为你还有机会可以再和他重逢,然后发生点什么吗?”
薛谛不语。
万福河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鼓励他展开追求什么的。
薛谛说:“可是他不喜欢我。”
万福河说:“他大学的时候多喜欢你啊!卖血买手机啊!”
薛谛正在用的就是那款早已经过时的iphone 4s,这么多年来他没有换掉,多少人问他是不是有恋物癖,只有苟邑似乎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当然也没有询问过来历,他对自己的事情漠不关心。
薛谛心下更是一沉,“学长他亲口说的对我毫无感情,他对我只是当做一个从前的学弟,现在职场上不可亲的上司而已。这一点我已经想明白了。”
万福河心想你还真不傻啊。
不过这个时候可不是钦佩对方的时候,万福河想了想,说:“你不觉得这正是你救赎的机会吗?你想想大学的时候和苟邑交往,难道不是对他做过一些过分的事情吗?——你先不要说话,听我说完。不管你主管上是否故意,都对当时的苟邑造成了严重的打击,我们一个寝室的,我亲眼目睹。从那之后苟邑才彻底变成现在这个有点懦弱有点不顾一切又没心没肺的死样子的。是你毁了他的爱情观!所以老天爷才安排你们两个重逢,然后让你爱上他,而他又对你没有感觉——也许不是真的没有感觉,只是不敢,他潜意识里在压抑自己,怕再次受到伤害bbb……”
万福河一口气说了半个小时,从各方面论证,最后的结论就是——薛谛如果不把苟邑争取过来就不是人!
薛谛也服了,说:“福伯学长,你大学是不是辩论社团的啊?”
福伯说:“不的。但是我不懂事的时候为了追求财富曾经做过传销团伙的兼职讲师什么的。”
薛谛于是就更加没有退路了,终于说:“好吧,让我想想。”
福伯说:“再想黄花菜都凉了!这样——我今天就把苟邑带到你家去,到时候你抓住机会。”
薛谛说:“学长肯定是不想再见我的。”
福伯说:“你是不想见的,但是估计他还想见他的行李。”
当下下班的时候万福河就以陪苟邑取行李为由把苟邑从李淳风身边给哄骗出来。
苟邑对薛谛还是心存芥蒂心有余悸的,迟疑着不太敢去,但是万福河说自己陪他去给他壮胆。
“你难道不要行李了?!”
苟邑一想,行李还是得要的,关键是他毕业证啊啥的都在那呢。
于是他就去了,去的时候还给自己做心理建设:“我现在有董事长准干爹给我撑腰,我不怕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