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四百五十五章 美联储</h1>
民主党人当然不能容忍这样的指责,于是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几位民主党议员也拿出了自己的一套方案,不过他们并没有直接将这套方案公布出来,而是先在民主党内部进行了讨论。这一讨论自然就有许多的修改。不过在有心人的主持下,修改来修改去,最后除了措辞的区别之外,摩根和史高治的基本想法都在这个版本的方案中体现了出来。
这个方案和前面共和党的方案在第一点和第二点上没有太大的区别,但在如何组织这个中央银行方面,他们的方式却有点不同:依照民主党的方案,这个中央银行(为了和共和党别苗头,他们个这个银行取名为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简称为美联储。)的架构被设计得很有意思。美联储由在华盛顿的联邦储备局和分布美国各地区的12个联邦储备银行组成。美联储主要的货币政策由联邦储备局委员和联邦储备银行的主席共同参与制定。以避免政策决策权过于集中在少数几个地区(如华盛顿和纽约)。
为了避免货币政策被联邦政府完全操控,美联储采用的是联邦政府机构加非营利性机构的双重组织结构。依据民主党人的说法,这样做最大限度上减少了联邦政府滥用权力的机会,因为依照方案,联邦储备局虽然有七名储备局委员,但是12个联邦储备银行还有12位主席。如果不能得到他们的同意,联邦政府是无法做出任何决定的。
为了避免某个政党或者总统对于联邦储备局影响力过大,草案规定联邦储备局的7名执行委员必须全部由总统提名,经过国会确认后才能上任。每个执行委员的任期为14年,到任后不能连任,执行委员上任后,总统没有权利罢免这些委员。如果需要罢免他们,必须有国会2/3的成员投票通过才可以。
另外7名执行委员的任期需要间隔两年。比如:如果第一个委员的任期从2012年开始,那么第二个委员的任期从2014年开始,第三个委员的任期从2016年开始,依此类推。因此在美国总统4年的任期内最多只有两个执行委员的任期结束,需要由总统决定新人选是谁。美联储这种任期安排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总统对委员会的控制能力。联邦储备局的执行委员可以被总统提名为美联储主席或者副主席,每次提名任期为4年。总统提名主席和副主席后,也必须经过国会批准才能上任。一旦上任,主席和副主席在任期内同样不能被总统单独罢免,必须获得国会2/3的票数才能通过。这样一来,这些委员一旦上台就几乎不需要看总统的脸色了甚至于也不需要看国会的脸色了,(国会要想达到2/3的票数可不容易),就可以独立工作了,就使得联邦政府对他的控制力下降了,但实际上,这也使得他们更容易被资本收买,并且在被收买之后在为金主服务的时候可以越发的肆无忌惮。当然,这个问题,政客和媒体都不会提。
为了避免某个地区依靠强大的经济实力控制设想中的美联储,这个方案规定,这12座联邦储备银行将被分散在全国的各个地区。民主党人提议,依据经济类型,开发程度,将美国分为12各大区,每个大区设立一家联邦储备银行,以保持地区平衡。
为了避免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情况,这个方案也规定,各地区的联邦储备银行是非政府的非营利性的私人组织。各个地区的储备银行向他的成员银行发行股票。然而,拥有储备银行股票完全不同于拥有私营公司股票。储备银行不是为了营利而运作,根据法律拥有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是成为其系统成员的必要条件。股票不可以被出售交易或者作为贷款抵押。
表面上看起来这样可以确保这些股票不会被卖给那些来自其他地区的有钱人。从而保证了地区利益。但是实际上,这种股票虽然不可交易,但是拥有这种股票的银行却是可以被交易的。只要你能拿下这些银行,拿这些股票自然就到了你的手里,而至关重要的联邦储备银行主席的位置就自然而言的落到了你的手上。而做到这一点,无论是对于摩根还是对于史高治都算不上困难,甚至于,他们在私下里都已经将名额分配好了。而只要控制住了这十二个名额,然后再收买一两个执行委员,基本上就能操纵国家的经济政策了。
总的来说,这个方案对于公权力的控制是相当的严格的,至于对资本家的防范嘛?基本上就是做做样子而已。
不过这里面的问题,没有一位议员会傻乎乎的提出来。不仅仅是在审核这个草案的民主党议员,甚至是在这份草案被公开出来之后,共和党的那些议员们也没有提出这样的疑问,主流的媒体也只是一个劲的讨论,这套方案是不是真的可以限制公权力,对于防范资本家,几乎一个字都没提。